孩他爹不是杏花村的原住民,是逃難過來的。她自己呢,因為正月出生,被家裡人說是個克父克母的命,就被家裡扔了出來,在慈善堂長大的。
兩人是成親後才搬到杏花村的,是以這裡的人對他們沒多少感情。
但一開始也還好,直到村裡有人出去吃酒時,無意得知了她的身份,回來一傳,她克父克母的命就被村裡的人知道了,從那時開始,大家看她就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後來男人走了,流言也就越發荒謬。
說她不僅克父克母,還克夫。有人整天到她家門口鬨,還有人找到村長說要她搬出去,彆壞了杏花村的風水。
在慈善堂時,宋母就見慣了人情冷暖,她自認不會被傷到,可上門的人太多,她隻得閉門不出。
可村裡人還是不滿意,她隻好大鬨了一次,這才讓那些人不敢在她麵前胡說八道。
但背地裡說的話,她卻攔不住,也管不了。
直到兒子考上了秀才,村裡人才改變了態度,甚至爭著搶著要她兒子名下的五十畝地免稅的名額。
她多精明一人啊?知道給誰都不行,跟兒子一商量,把自家的地算進去後,剩下的份額全交給了村長。
隻要自己的那幾畝地不交稅,其他的就任由村長分配。
村長怎麼分的,她也不管不過問,但那一年,村裡人看著她臉色都好了不少,兒子也定了親。
誰知好景不長,兩個月前,她兒上山打獵,摔斷了腿。
原本消失的流言再次傳了出來,說她命格太大早該死了才是,現在還連累了自己的兒子。
“狗屁!”宋母狠狠罵了一句,一腳踹飛了攔路的石頭。
“老娘命好的很!不然怎麼會把煥丫帶回家?那些雜碎擺明了妒忌老娘!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