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城垣看到警察的時候也是一愣,不過既然已經請警方介入了,那麼就按流程來。
根據顧凱提供的地點,警方很快找到那個小院,並從裡麵抓住幾個睡得迷迷糊糊男女。
審問很順利,幾個人什麼都承認,就是沒人提把顧凱扔江裡的事,還氣急敗壞的把顧凱罵了個一溜夠。
女人:那人有病吧,大半夜私闖民宅不說,還把我朋友打的鼻青臉腫的。我們都沒告他,他還有臉惡人先告狀,我們要驗傷。
警察:你說他把那幾個男的都打了,那你們怎麼趕走他的?
女人:我家裡過去祖祖輩輩都是跑江湖的,現在雖然隻剩了個我這個孤女,我爸媽肯定也給我留了個保命方子。我又把刀,刀上有迷藥,我劃傷了他,他就暈過去了。
警察:那你們也不能把人扔江裡啊!出人命怎麼辦?
女人眼睛瞬間瞪得滴溜圓:您說什麼呢?我們又不是土匪。他這麼突然進來打打殺殺的,我們都以為他是喝多了,沒報警法辦他就不錯了,怎麼會把他扔江裡?
警察:那你們怎麼處理的?
女人:弄堂後麵就是江邊橋,我讓人把他丟橋
警察:受害人說是你們把他倒掛在橋墩上,最後把他沉江的。
女人氣的臉通紅,放聲大罵:放他娘的狗臭屁,他還受害人,他還惡人先告狀,他還汙蔑我們!他人呢?我……我……我要跟他拚了。
……
經調查,女人叫葉天,是個孤兒,十八歲。那個小院是她家的私產,家裡老人沒的時候,給她留了不少錢。
幾個男的都是她一起混的夥伴,分彆叫張華,李宣,王成和周馳,也都無親無故,幾個人一起生活了少說有三年了。
江邊橋附近的監控非人為破壞受損,確實也沒拍到他們具體把顧凱怎麼樣了,這事兒就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