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闕聞言,嘴角微揚,心中暗自盤算,不禁驚歎道:“哎呀!若每份告示能售得一枚貝幣,除去各項開支……這,這其中的利潤,委實可觀啊!”
楊歌曜聞言,忍俊不禁道:“嗬嗬,你們這個時代的人,果然相當有生意頭腦啊!即便是談及司法公正之時,也能迅速聯想到商賈之道,真是令人欽佩!
“我想說的是,媒體的魅力遠不止於售賣公告,那一點微薄之利!
“媒體不僅僅是朝廷旨意的傳聲筒,更是反映平民心聲的舞台。作為媒體,還應該站在平民的立場,對朝廷的決策進行深入的剖析與評論……”
子闕眉頭緊鎖,質疑道:“這豈非太過大膽?朝廷的命令,豈容輕易置喙?若是讚同,不過是人雲亦雲;若是不滿,又有誰敢公然表達?還寫出來,貼在城門口。”
楊歌曜微微一笑,解釋道:“正因如此,要想大規模地推廣,就需要獲得朝廷的正式許可與庇護。沒有官方的許可,任何嘗試都將是徒勞。”
子闕搖了搖頭,歎息道:“那這個難辦,倘若我就是國主,連我都不會允許這種事情,容易被彆有用心之人利用,造成有施國的動蕩。”
楊歌曜聞言,點了點頭,表示理解子闕的擔憂,但他隨即話鋒一轉,道:“確實,任何權利若失去製衡,都可能成為禍患之源。
“設立媒體,就相當於賦予了,那幫出公告人的媒體人,以言論自由之權,但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必須得到製約!必須逐步建立完善媒體相關的律法。
“首先,就是內容需要審核。一開始,可以暫由國主或者長老院審核他們的公告,當媒體越來越多的時候,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比如公告司,承擔審核的職責。
“其次,媒體需要得到平民的監督,要建立平民檢舉媒體問題的渠道,要保護正常檢舉問題的平民,不會被報複。
“還可以鼓勵媒體之間相互監督,互相爭鳴。
“最核心的關鍵問題,律法要規定媒體有罪的常見標準,與嚴厲的懲罰措施。
“而關鍵中的關鍵,律法要留有兜底條款,以防一小撮不良媒體人,鑽律法的空子。”
“最後,你要相信,平民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才是最大的兜底,如果哪家媒體犯了眾怒,被平民們打了,砸了,那就是活該!
“律法要規定,對於這種群體事件,由長老院表決,以決定那些打砸之人是否有罪。而不是參考那些日常適用於個人的律法。”
子闕聞言十分驚訝,道:“啊!?你剛才不是說‘賦予媒體言論自由的權利’嗎?
“又是審核,又是監督,還讓平民來兜那麼一個底,如此一來,豈不是根本就沒有‘言論自由’了呀?
“這還怎麼反映平民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