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不得隨意捕殺漢奸叛徒(2 / 2)

在用毛瑟1932逐一補槍完成後,馬良快速的脫下了自己的夜視儀,將自己身上現代武器和裝備都收回空間。

然後再從空間裡取出一把莫辛納甘1930步槍背在背上,將一把盒子炮插在自己的腰帶上。莫辛納甘1930立刻從一個精銳的現代化特工變成了一個符合這個時代標準的精銳步槍手。

馬良檢查了下身上沒有發現什麼超時代東西,立刻走到特務們開來的兩輛福特汽車前。

不出任何意外,車鑰匙就插在鎖孔裡,馬良順利啟動了汽車,打開了汽車的前燈,對著王星雲藏身的地方大喊:

“出來吧,安全了!”

馬良的聲音有些嘶啞,這是因為馬良的喉部貼了一塊跟皮膚相同的微型變聲器。

“我是新四軍陳安縣交通站站長陳子義,不要開槍,你們是哪部分的?謝謝你們救了我!”

陳子義第一個從隱蔽處走出來對馬良大喊。

馬良眉頭一挑,沒有立刻回答,隻是另一手放在背後握著機頭大張的駁殼槍。

陳子義之所以還活著,不是馬良槍法差,也不是陳子義躲得好,馬良沒發現。

原因隻有一個,馬良故意的,不是手下留情,這是各國特工在行動中都會強調的工作原則。

不經上級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捕殺叛徒,尤其是馬良這種外派單獨行動的特工。

當時的馬良等人也不理解,教官還給馬良等人舉過一例子,比如你在執行A任務的時的路上,巧遇了組織內部公認的叛徒,對方對你毫無防備,你抬手就可擊斃對方。

請問該不該動手?

答案是不能動手,不是你的目標,除非對方對你產生威脅,否則就當沒看見,當然了,對方要是對你產生了威脅,那就乾了再說。

情報戰的殘酷性遠比普通人想象的還要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

除了特工本人或者是他的直屬上級,誰也不知道這個叛徒或者是漢奸到底是自己這邊打進去的特工,還是真的是當叛徒,漢奸了。

甚至極端情況下,很多時候隻有特工本人才知道自己到底向誰效忠,除此之外再沒有人能敢保證他的忠誠。

這樣複雜的情況下,哪怕馬良從夜視儀中親眼看見陳子義拿槍要殺王星雲。

也從無人機中聽到了陳子義的反動言論,馬良都不能百分百認定陳子義是叛徒,然後隨手一槍把他殺了。

情報戰線中,那些打進敵人內部的臥底,那個手上沒沾過自己人的血,那個的思想不比反動派還反動派。

六哥那句,“送你上路的是你的同誌,求你不要恨他!”在情報戰線上絕不是藝術誇張,而是血淋淋的殘酷現實。

甚至到了抗戰中後期,民間力量自發的大肆捕殺漢奸特務的行動中,無意捕殺了大量的臥底或是轉頭為我軍服務的特務。

情況之嚴重,不得已的情況下,42年,八路軍某軍區公開出台了一項看似奇葩的規定:

不經軍區批準,不許隨便捕殺漢奸特務。

可以說每一項奇葩規矩的背後都有慘痛的教訓,作為精英特工馬良自然不會犯這個錯誤。

馬良知道一旁的王星雲等人還在觀望,他不表明身份,王星雲估計是不肯輕易現身的。

“能掌握20噸的鎢礦的交易大權的,看來這個王星雲的級彆不低。”

“反正後麵都要跟地下黨交換情報,與其後麵一次次來回試探,不如就利用這個救命大恩跟這個王星雲搭上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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