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總之就是編輯這邊過稿越快,我的行動就越快。”
“不是我不信任你,這段時間我肯定還要去找人的,你能理解吧。”
艾瑪點了點小腦袋瓜,扭頭就走,
光看背影,一頭烏黑靚麗的頭發讓王重瞬間恍惚了一刹那,
“等著我的好消息,審稿小意思,不過要是因為質量問題過不了的話,那就不能怪我了啊,你也不許耍賴。”
艾瑪走了,風風火火的來,走的時候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隻在宿舍裡麵留下了淡淡的梔子清香。
當晚上舍友做完牛馬回到宿舍時,看向王重的目光帶著羨慕和崇拜,
此時已經完全沒有了最開始的那種傲嬌。
最開始他們認為,大家都是天之驕子,你王重隻不過是運氣好,比大家先走了一步,
直到現在才發現,王重這哪是先走了一步啊。
無論是在學習上,事業上,還是感情上,都是遙遙領先。
當一個人僅僅領先彆人不多的時候,這個人就是眾矢之的。
但是當一個人已經把所有人落在身後,獨自前行的時候,
他背後的所有人都會成為他的助力。
因為他代表的已經不是他一個人了。
“重哥,你能不能教教我們,到底怎麼和那個女孩搭訕的!”
王重同一宿舍,宿舍的小胖子都快哭了。
他眼睜睜的看著有三個人高馬大的老外,去跟姑娘搭訕,
人家姑娘鳥都不鳥。
而王重,身材沒人家高,從花旗這邊的審美裡來看,肯定也不如人家帥。
憑什麼就王重搭訕成功了啊!
而且聽說今天那個小姑娘,不顧宿舍
而那時,宿舍裡麵隻有王重一個人。
兩個人,孤男寡女,在宿舍……
他們可是和王重同時來到的花旗啊,憑什麼王重這麼受歡迎!
所以,整個宿舍的人都認為,王重肯定有什麼不傳之秘藏著掖著。
王重也無奈,他昨天晚上已經告訴他們怎麼搭訕成功的了,
奈何舍友們不信啊。
當時王重手機裡展示的就幾個字:你聽的《welleran》是盜版。
誰能想到,艾瑪竟然真的是這首歌曲的歌迷。
而且正是因為這首歌的出現,讓艾瑪開始向往上了自由。
像艾瑪比較有版權意識,比較注重原創的心血,這種事情,
能讓王重怎麼辦嘛?
幾天時間,大家也都比較熟悉了,在三個人的威逼利誘之下,
王重隻能無奈的供出老弟,
“兄弟們,我招了,招了,放過我吧。”
王重押在電腦桌前,兄弟們聽他要招,才放過他。
“對女孩子,如果還有一個可能的話,我是說可能啊,可能我比較大吧!”
“啊?”
“啊?”
“啊!”
三個人,隻有小胖反應了過來。
王重自己也低下頭看著自己的牛仔褲。
這個褲子是高一時候買的,一直沒舍得扔,現在確實有點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