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您放心,園園同誌作為科裡的骨乾,倍受領導重視,家裡有什麼困難可以提出來,我們大家一起想辦法,肯定能夠解決的。”
說完還特意瞅了一眼站在旁邊的這幫老張家的親戚,警告的意味也很明顯。可是讓人詫異的是,這位張園園的大伯不僅不害怕,反而一臉挑釁的表情。
這就讓沈笑有些奇怪了,難道這裡麵有什麼他不知道的事嗎?原來不是對方也有什麼背景,都是普通的農民而已,單純的就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這個政治部是乾什麼的,他們隻會害怕派出所的人。
隻見這位張家大伯,皮笑肉不笑的對沈笑說道:“這位領導,這是我們的家裡事,外人不好參與。”
“噢?霸占人家財產也是家裡事嗎?”
“什麼叫霸占?老二的地和房子都是我爸給他的,這都是老張家的,她們兩個外人憑什麼占著,要是老二有兒子我一句話都不會多嘴。”
沈笑聽完張家大伯的謬論,更是被氣得笑了起來。
“合著你的意思是說,園園同誌和她媽媽並不能繼承死者的遺產,反而應該給你們這些外人?”
“對!沒錯!我是老二的親大哥,我兒子是他的親侄子,我們都姓張,這些東西就應該是我們的。”
“嗬嗬,那我作為警察就要好好給你普普法了。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的順序和分配原則如下?: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分配原則?: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遺產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份額。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儘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儘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況?: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係晚輩血親代位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母,儘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目前作為第一繼承人的張園園和她母親在並沒有放棄繼承權利的條件下,你們這些作為兄弟姐妹的,是沒有繼承權的,懂了嗎?”
可張家大伯並不為所動,而是直接說道:“跟我說這麼多沒用,她們不給我就不讓老二入我們家的祖墳。”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屬地派出所所長孫勝帶著所裡的警察趕到了現場,現場的人不認識沈笑,不認識王仕強,但是他們認識孫勝和管村民警。
當他們看到這群人全都朝著一直在跟張園園聊天的警察敬禮時,總算是明白了這位穿著白襯衣的份量。
“孫所長,張園園是我們政治部的同誌,我們今天過來祭拜他父親的時候,居然聽到有人要蠻橫的霸占她們家的財產,甚至不讓受死者入土為安。這種事一般你們怎麼解決?”
麵對上級領導的詰問,孫勝人腦瓜一轉,立刻大聲衝著眾人喊道:
“誰?是誰在這裡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信不信我全給你們抓到派出所去?”
張家親戚被孫勝這一頓嚇唬,直接後退了幾步,把張家大伯和他兒子給亮了出來。
孫勝用手一指:“就是你們兩個是嗎?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