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勝訴(2 / 2)

江市電視台必須立刻通過各種渠道,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天道生物科技公司發布正式的公開道歉聲明,誠懇地承認錯誤,並采取積極措施消除之前報道所帶來的一切負麵影響。

鑒於這起事件的惡劣性質和嚴重後果,已經對天道生物科技公司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巨大經濟損失,同時也極大程度地損害了其良好的商業信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實際情況,經法庭裁決,判定涉事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下:天道生物科技公司將獲得總計五千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其中江市電視台需要賠付兩千五百萬元,江意清需支付三百萬,馮濤要擔負兩百萬,而包世昌則須賠償兩千萬元整。

若有關責任方確實無力履行賠償義務,可以考慮用其名下資產來抵償債務,以確保天道生物科技公司能夠得到公正合理的補償。這樣的判決旨在維護公平正義,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懲處與警示。”

聽到宣判的幾人麵如死灰,而被抓的包世昌這時麵上露出了痛苦之色,兩千萬啊?他哪裡有那麼多錢,如果以資抵債,那自己年邁的父母豈不是要流落街頭,他們已經七十多歲,還要遭受那樣的磨難嗎?

“法官大人,我指控!是楚天明指使我去找江意清的。”戴著手銬的包世昌連忙說道。

“你有證據嗎?”中年法官問道。

“有,我有,都在我家電視後麵機頂盒裡麵的u盤裡,那裡麵全是這些年他指使我乾的見不得人的事。”包世昌激動的說道。

……

半個多小時後!

兩個法警把u盤帶了回來,當眾播放了。

眾人越心驚,沒想到楚天明竟然如此惡毒。

可宋佳卻眉頭緊鎖,居然沒有爆炸事件的錄音。

隨後,法官重新宣判了結果,楚天明賠償兩億兩千萬,付克力賠償五千萬,江市電視台賠償兩千五百萬,江意清和馮濤不變。

而江意清被和馮濤被開除電視台。

付克力因涉及造假,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終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但反觀楚天明從頭到尾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好像有什麼依仗一樣。

“楚天明聽判,本席宣判楚天明故意擾亂市場秩序,事情敗露後企圖殺人滅口。

根據《華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判楚天明有期徒刑10年。”

“嗬嗬,你們以為這樣就可以給我判刑了,我是美國國籍,華國得法律在我這沒用。”楚天明囂張的笑道。

“楚天明,你真的以為擁有美國國籍就能成為你的保護傘嗎?難道你覺得這樣一來,就能夠在我們華夏大國肆意妄為、無法無天了嗎?”這句話帶著強烈的質問和譴責意味,仿佛要將對方的自以為是和狂妄自大徹底揭露出來。

其中“美籍”與“保護傘”相對應,表示一種特權或者保護;而“為所欲為”則強調了這種行為的放縱和不羈。整句話傳遞出一種對不公正行為的憤怒和對正義的堅持。

華國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特彆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你不要以為自己有什麼了不起的背景或者關係就能逃脫法律的製裁!在華國,人人平等,無論你是誰,隻要犯法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陸之淵一臉嚴肅地看著眼前的人,聲音堅定而有力。

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種不容置疑的威嚴,仿佛在告訴對方:無論你怎樣掙紮和抵賴,都無法改變事實真相。法律麵前,沒有任何人可以享有特殊待遇或豁免權利。

這句話如同一把利劍,刺破了那些企圖逃避懲罰者的幻想與僥幸心理。它彰顯著陸之淵對正義的堅守以及對華國法治精神的信仰。

同時也是向社會傳遞一個重要信息: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挑戰司法公正;隻有遵守法律法規才是每個公民應儘的義務和責任。

“那我們就騎驢看唱本——走著瞧!”楚天明仍舊不可一世的說道。

“本席宣判,閉庭!”中年法官敲了一下錘子,站起身來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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