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正奮力的逃命,努力地跑得更快點。而一大群的喪屍,正齜牙咧嘴的追進了樹林,就象一大群的餓狼,撲向一大堆鮮肉。
“我不喜歡這樣,簡直就象場噩夢。”斯內德邊跑邊回了下頭,立即嚇得趕緊繼續跑。
誰都不喜歡背後有上百個喪屍追趕,是喪屍,又不是西班牙的奔牛節。公牛最多踩你幾腳,用角頂你幾下,而喪屍會一口口撕下你的肉,趁著熱乎吞進肚子,死前的那種痛苦和恐懼感,應該不亞於在地獄之火中煎熬。
跑了大約有三四百米,都感覺有點氣喘了。
戈登催促著:“快,快呀,跟上!”而身後的那群喪屍當然緊跟不舍,象打了雞血般的不時發出嚎叫著追來。
魯道夫突然道:“我們是不是應該放慢速度?”
放慢速度?開什麼玩笑!現在的狀況是恨不得多生幾隻腳,逃得越快越好。
魯道夫一邊跑,一邊冷靜地分析:“這些喪屍永遠不會覺得累,而我們會累。很多人碰到危險,首先就是要儘快的逃離。卻忘了,他們的體力是有限的。隻要我們跑得比喪屍快點,然後挑一個上坡,不少腿腳爛得差不多的喪屍就會往下掉,剩餘的一個個慢慢擺脫。幾個屍體腐爛程度低,追趕上來的,解決掉就行了。”
大家回頭看了看,見到不少一瘸一拐,拖著正在淌腐臭黑水腿的喪屍。頓時有了茅塞頓開的感覺。
那些喪屍行動速度和人差不多,甚至因為屍體的腐爛而變慢,它們唯一的優勢就是不會累,隻要腿腳沒有爛到斷了,它們就會一直追趕下去。
而電影和電視上的人,一碰到喪屍都會驚恐的四散奔逃。結果是,逃得越快,累得也越快,最後跑不動了,就會被喪屍吃掉。
沒人想到過的問題,被魯道夫給想到了。雷格爾忍不住誇了一句:“你真tmd是個天才!”
“謝謝誇獎,但請不要帶粗口。”魯道夫淡淡的回應。
大家試著將腳步放慢,並且在魯道夫和戈登帶領下選擇了一條上坡的路。
爬到坡的中間空位,戈登轉身將手中的槍塞給了程千尋:“你幫我拿著,可彆掉了。夥計們,那好武器,待會兒來一個乾掉一個。姑娘們,你們退後點,看男人是怎麼殺喪屍的。”
程千尋拿著槍站在後麵,這槍非常的沉。沒想到來福槍會那麼重,如果是打獵,她舉起槍都無法瞄得很準。
魯道夫果然說得沒錯,那些腿腳有問題的喪屍在爬坡時根本站不住,走了幾米就“咕嚕嚕”滾了下去。等停下後它們又會掙紮著站起,繼續往上爬;再翻下就會手腳並用的象野獸一般往上爬行。隻有少數喪屍能象正常人一樣行走上來。
史蒂夫左右提醒道:“喪屍是靠小腦維持運動的,砍掉他們的腦袋,會讓他們身體失效,但腦袋還活著。如果不想以後的人走過來時,被喪屍腦袋一口咬住腳脖子,最好的辦法是打爆他們的頭!”
“以後誰管得著。”魯道夫冷哼了一聲。
戈登望了望魯道夫,加了句:“先攔住它們再說,事後再補也不遲,。”
魯道夫斜眼望了望,不說話了。而第一批喪屍還差個十米不到了,是四個身體強壯、並且剛死不久的喪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