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格爾很是高興地形容了起來,早上他們醒過來,聽到外麵有動靜,還以為是喪屍,沒想到是隻馴鹿。
於是戈登用登山繩設了陷阱,套住了鹿,於是有了吃的了。
鹿肉已經烤得散發出香味來了,程千尋不顧燙,從最外麵烤得最焦的地方撕下一小條來塞進嘴裡,燙出了一副饞樣。肚子早就餓了的其他人,也邊烤邊吃了起來。
過了半個小時後,每個人都吃得差不多後,這鹿還剩下一大半。
大家開始商量起來,這鹿應該怎麼辦。是扔在那裡,還是分解後每個人都拿一塊,象以前的魚一樣,吸引走喪屍。
前麵一馬平川,不要說喪屍,連一個鬼影都看不到。
戈登考慮了很久,看了看大家:“待會兒要走過草地,帶太多的東西會影響速度。你們看呢?”
還有四十公裡的草地要走,確實不能帶太多東西了。大家都認可,五到七公裡時速,大約晚上前就能走到出口處。
“收拾吧,必要的拿著,所有登山裝備全部不要;厚衣服先彆急著脫,等到走到山腳下熱了再脫!”戈登一邊指導著,一邊開始收拾起來,將需要的東西塞進登山包裡。
等一切都差不多了,雷格爾和斯內德去割鹿肉,弄下來一塊後,雷格爾抬起了頭。好似看到了什麼。
“快看,那裡!”雷格爾叫了起來,大家於是紛紛抬起身,往他所指的方向看了過去。
程千尋張望了半天,並沒看到什麼。
“沒什麼東西呀!”斯內德也表示沒看到。
“你們仔細看看,我剛才看到一些人影在那個方向的樹林裡。”雷格爾雖然不確定,但還是說了出來。有時一個小小的疏忽就有可能將自己和隊友都陷入困境。
“簡單!”斯內德從他的登山包裡拿出一個望遠鏡,那是從狙擊槍上麵拆下的遠距離瞄準器。
他眯起一隻眼。對著看了一會兒就將望遠鏡遞給了戈登,對著其他人臉色微變地道:“麻煩來了。”
“什麼麻煩?”雷格爾那個急呀,戈登眼睛一挪開望遠鏡他就搶了過來,立即臉色也變了。
山下的樹林裡有喪屍,看來數量並不少,目測就有大約有三四百個,渾渾噩噩地在樹林裡遊蕩。因為有樹蔭的遮擋,時隱時現,要不是其中幾個走出了樹林一段又走回去那麼些間隙被雷格爾碰巧看到,哪些灰黑色的喪屍還真隱藏得極好。
斯內德拿過也看了看。皺眉道:“要不繞過去?”
魯道夫看著樹林。估計了起來:“樹林是長條型,長十公裡,寬一公裡。”
這就意味著繞道並不是個好辦法,好看的:。直接穿過去才最近。
雷格爾長長吐出一口氣,翻了翻眼:“難道要我們一路殺過去?”
斯內德有了主意:“要不還采用以前用魚和聲音吸引喪屍過去的辦法?”這裡還有大半隻麋鹿,隻要是新鮮的肉,喪屍並不挑食。
“如果這樣。。。”魯道夫很是無奈地道:“接下來的路,我們要一路被喪屍追趕了。”
從山腳到公路。距離是四十公裡左右。有幾個人能跑得過喪屍,它們永遠不會累!這就意味著,一定會有人被喪屍抓住,而體能好的人,依靠喪屍搶奪“食物”的間歇,趕緊地繼續逃命。
四十公裡。都快相當於馬拉鬆的距離了!程千尋知道她一定跑不過去,不要說四十公裡,一公裡的路。都能讓她累得半死不活。
而其他人也明白這個道理,四十公裡,也隻有經常跑五公裡訓練的特種兵、以及體能超強的雷格爾有點希望。一時間大家的臉色都變得很難看。
“你帶了多少武器?”魯道夫直接問了,但他知道,爬山光這些裝備就很重。不可能帶上太多的武器。他想了想後道:“不行就燒林子,能燒死多少是多少。”
這是個辦法。大家開始看哪裡放火最合適起來。
真有那麼多的喪屍嗎?程千尋拿過望遠鏡,用一隻眼看。果真在山腳下的林子裡,那些喪屍來回的緩慢走動著。
她嘴裡忍不住喃喃著:“它們活動範圍好象就在樹林裡?”
因為山上冷!而山腳下的樹林裡又不容易被太陽曬到,又不冷。
“它們怕冷。。。”程千尋突然靈光一閃,放下望眼鏡微笑起來:“我有一個主意!”
聽完後,大家都愣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