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反正也是我的。”魯道夫的話。真的假的串雜在一起,原本就是說謊不打草稿的,此時的話自然讓人信服:“她的皮膚很細,腿上很滑毛都摸不出,身上的味道很香,掙紮起來真野,夠味,我喜歡。要知道,就不頂著牆。。。還把她嚇跑了,這該死的罐子。”
“我的一世清譽呀!”程千尋前肢抱著腦袋。
想想是頂在牆上嗨咻,而且把牆上掛著的罐子都頂了下來,那是多麼瘋狂和激蕩呀。
“你真把她給。。。”戈登尖叫了起來,當這樣有失體統,也就無聲而來。和雷格爾一起泄了氣,兩個人的臉色都變得暗沉。果然魯道夫擔心的事是有道理的,女人沒贖身和結婚前,隨時可以變主意,他們是貴族,他們怕誰。
魯道夫淡淡地道:“我還知道了她的名字。”
“噢,叫什麼?”斯內德好奇地問。
程千尋的耳朵一下豎了起來,隻要魯道夫說出她的名字,一個人就能過關了。
魯道夫平靜的緩緩道:“她在我手心裡寫上了,可罐子一砸,我忘了。”
尼瑪,尼瑪,尼瑪!!!程千尋氣得是在桌麵上翻來覆去,對著天哀怨著,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什麼都沒忘記,還編寫了一籮筐,偏偏忘了她叫什麼。
“我會記起來的。”魯道夫嘴角微微揚著,很是自信:“或者再見到她時,就知道了。”
斯內德樂嗬了起來:“難得你喜歡上一個女人,我還擔心花了那麼多錢,你沒幾天又把她剁了。”
“大人請放心。”魯道夫很嚴肅認真地道:“十五個金幣可以買上幾十個死囚犯了,現在也不用花錢買,其他老爺自己會送來。我要試刀也不會在她身上,確實想娶她了。 ”
看著戈登和雷格爾的臉色,顯然是灰心喪氣了,魯道夫的目地也達到了。
程千尋心中總不是個味,等到所有隊友恢複記憶後,見麵時會不會尷尬?
斯內德讓魯道夫下去後,用商量的口吻道:“這個家夥厲害得很,頭一次動了心,索性就給他吧,以後用得著他的地方很多。”
騎士不比農奴,看中農奴的女人,無論是女兒還是老婆,都立即洗洗乾淨送過來。可騎士是有尊嚴的,如果他們的女人都保不住,那是極為丟臉的事情,猶如貴族老爺將自己的夫人給彆的男人玩。
魯道夫為了一個女人,能在深秋,頂著寒冷,一晚上守在一間木屋外,不要說毅力,對於事物的敏感度,就其他騎士望塵莫及的。誰去得罪這樣一個人,讓他成為敵人,誰就是找死。
此時仆人來報,戈登的騎士來了。戈登猛地站起來,走到門口大吼:“那麼晚才來,給我去找,找,找。找到了我給五個金幣!”
就算被魯道夫睡了,也要先一步找到,那是麵子工程。
程千尋跳下了餐桌,往外一看,差點沒暈倒,院子裡黑壓壓站著至少三十多個騎士,還很誇張地運來了十五輛馬車的糧食,打算找到人才走了。
人更多了!想著才這麼大點城池,近百個貴族豢養的半流氓滿城的找她,想投降的心都有了。
還有個騎士討好地道:“戈登大人,我們是連夜趕來的。您忠實的仆人沒有喝酒,連夜往您另外一個封地去了,大約明天早上就會帶五十個騎士過來,我們一定先找到這個女人,不會給您丟臉的。”
戈登很滿意,顯示了他資產的雄厚,抬了抬胸脯:“不錯!叫他們也帶上口糧,不能讓雷格爾子爵太破費了。”
此人大聲地喊著:“大人放心吧,會帶上足夠吃半年的糧食,我們一定會把這個女人找到獻給大人的。”
程千尋徹底趴在了地上,暈死了過去。
貴族每天基本沒什麼事情,隻要沒有人來犯、農奴不來告狀、稅能收齊,也就吃吃喝喝、打打獵。現在有了新的目標,原本的打獵計劃全部取消,三個人就坐在木桌旁,喝著酒等消息,午餐接連著晚飯了。
又快到晚上了,程千尋也又惶惶不安起來,滿腦袋在想晚上哪裡躲藏。
再去木屋嗎?此時最危險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適用了,那些騎士中一定會有幾個到啞女人出現過的任何地方等著,如同等著萬元大獎到來。城池總共就那麼點大,來回最多十來分鐘,繞一圈也最多半小時,那麼多的騎士,每十米就可以插上一個。
而且還有個魯道夫,這個家夥比十個騎士還可怕。早上讓他砸暈了,如果被他拿到,一定當場吃乾抹淨,這次為了防止她逃走,什麼繩藝、鐐銬也會上了。
程千尋想來想去,反正到處都不安全,趁著天沒黑,先到外麵轉一圈,看看哪裡有躲的。
於是她瞅準了機會,跳下了椅子,一路小跑地到排水洞那裡,鑽了出去。
剛出去,就覺得一下天旋地轉,身體騰空而起。“嗷~”她一聲尖叫,被倒吊了起來。
“嘿,抓住了!”一圈男人呼啦圍了上來,一張張胡子拉碴的臉,眸中全是貪婪:“據說魯道夫那個家夥就跟著這雪狐。”,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