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個小土坡上,程千尋目光隨著拉加西手指所點的位置看過去,已經能遙遙看到烏爾斯的城門了,在城門外,二萬大軍駐紮著,那裡炊煙升起,帳篷遍地、牛羊成群。
程千尋深吸了口氣:“走!”
一輛牛車,十個兵加一個大臣。就那麼一乾人等,從遠處踏著不斷揚起的沙土而來。
戈登聞訊從他的帳篷裡出來,看後冷笑了出來:“她還真來了。”
“停下!”前麵一聲嗬斥,幾個烏爾斯的兵把去路擋住了。
拉加西騎在驢上,大聲地喊著:“埃喀什女王請見烏爾斯王!”
“什麼女王,我們王沒空,不見!”拿著劍和矛的士兵,團團圍住了來的人,語氣絕對不客氣,帶著敵意。
“原本聽說烏爾斯王的兵一個個訓練有素,是最好的!現在看來,不過如此。”拉加西輕蔑地環顧了一下四周至少上百個圍著的兵,隨後對著剛才說話的罵了出來:“你是什麼東西,能代表你的王嗎?去通傳,懂不懂規矩?”
“不要這樣!”一聲有點嗲的聲音從牛車帳篷裡傳了出來。
程千尋手指撩開圍著車麵的帳篷布,從車裡鑽了出來,她將身上的亞麻布接下來,在車下抖了抖。
已經是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真的來了,士兵們都拿著武器圍著看。隻見女王和傳說中的一樣,身上裙子是從來沒見過的,這次不是兩邊開叉,而是一邊開叉,照樣開叉開到大腿根。腰部用黃金打製的腰帶束縛,腰帶上全是各色寶石,將腰勒得極細。手臂上戴著黃金臂環,另一隻手腕上套著十七八個細細的黃金手鐲,手隻要一動,就叮叮當當作響。
最讓人瞪眼的是胸,沒有一點往下墜,簡直快要把衣襟都要撐破了。
這樣的女人站在這裡,簡直象是一頭羊站在狼群中央。
程千尋故意慢慢地將擋風沙的亞麻布抖了幾抖後,不慌不忙地再披在頭頂上。好似無奈地道:“既然烏爾斯王沒空來見我,那麼我就去見他吧。”說完,就往前麵走。
看到女王目不斜視,昂頭挺胸過來。士兵們一時看傻了眼,等到走到跟前,有些讓開了,而有些還站在那裡。
程千尋抬了眉頭:“嘿,小夥子,能不能帶路,我要去見你們的王!”
原本凶神惡煞一般的兵,猶豫了一下,收起了手中的武器,轉過身,客氣了起來:“女王請。”
這是女王,不光是烏爾斯和尼普爾這兩個準備開戰的國家,她還和另外兩國的王牽扯不清。如果真傷了她,誰都擔不了責任。
程千尋跟著拿著武器的烏爾斯兵走著,就看到戈登雙臂交叉站在一個小帳篷前,嘴角掛著幾分笑意地看著她走過來。
走到後,拉加西帶著人按照禮節,向戈登鞠躬,嘴裡念著:“偉大的烏爾斯王。”
隨後拉加西站直了身體,繼續按照兩國拜訪的規矩開始自報家門:“這位是偉大的天神指定者、兩河流域的耀眼明星、智慧和美德的代表。。。”
程千尋好似不耐煩地直接鑽進隻有一米五高的帳篷裡,坐下來後,自說自話地拿起放在裡麵的一盆沙棗,捏起一個吃了起來。覺得口渴,又就著麥稈喝了幾口同樣放在上麵的啤酒。
戈登就站在帳篷外,帶著好奇,嘴角已經揚起地看著她在帳篷裡一點不客氣地吃喝。
“埃喀什女王!”拉加西終於說完了。
戈登等著程千尋說話,但她就是不說,就坐在那裡吃,一粒沙棗一口酒的,吃得很是開心。
於是他也鑽了進去,坐了下來:“你過來就是為了吃我的東西,喝我的酒?”
程千尋又往嘴裡塞了一粒:“你不是也在我城門前喝過我的酒?難道這些東西都有毒?”
戈登苦笑了起來,大約這輩子都沒碰到過這樣的女人。
程千尋將沙棗核吐出後扔在旁邊,拍了拍手:“吃完了,好吧,談正事。”
“彆說讓我退兵!”戈登先一步說了。
程千尋嘴角裂開笑著,一副很高興的樣子:“誰說要你退兵,我是來鼓勵的。打,當然要打!不打不是男人。”(),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