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暴屍街頭的自然不是老熟人艾伯特,而是最強有力的參選對手。他揭露艾伯特可能是七年前被劫持後失蹤的豪華遊輪主犯,到現在為止,那些幸存者,大部分已經在國外,而在國內的三個依舊用失憶作為理由保持緘默。
這樣的人自然會死,而且死得還非常的難看。半夜死在街上,更重要的是,這個老家夥渾身的酒氣、身邊還陪著一個嫩模。這個嫩模也不知道嚇傻了還是吸了點什麼,就坐在那裡呆呆地一動都不動。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本報社將繼續跟進做詳細報道。”戈登扔下報紙,環顧了大家一周:“模特尿液已檢測出陽性,這個家夥還在屍檢中。”
斯內德放下了捂著上嘴唇的手,輕笑了起來:“這完全可以造假,公眾的目光會被黃和毒吸引過去,對於花邊新聞津津樂道,夠厲害的。”
確實厲害,隻要檢測結果是身上含有毒,那麼一切都能自圓其說,死於過量、死於引發性心臟病等等。這樣一個貪戀犬馬聲色之中的老色鬼,幸好死了,如果他對艾伯特“汙蔑”成功了,這樣的人渣不就成為了州議員?死得好,死得頂呱呱。
“這就是我們要救贖的罪人?”雷格爾翻了翻眼:“這樣的家夥也不用費口舌了,隻有直接宰了。”
很多人花了至少近二十年才有實力去競選州參議員。而他從零開始,隻用了七年時間。而七年前的艾伯特就已經厲害無比,現在成了政客應該更是可怕。論口才,不要說去勸通這樣一個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許隻有聽他洗腦的份。
戈登微微直起身體,大約想要說什麼,但目光轉到了一旁,那裡是快餐店的門:“麻煩來了。”
大家扭頭看過去,剛才兩個被魯道夫打劫的街邊小混混。帶著大約七八個人,正氣勢洶洶地走進來。
他們的樣子看上去就是來找茬的。就差臉上沒寫上“閒人回避”字樣。雖然身材沒有隊友那樣的好,畢竟隻是小混混,歐版的平常人,也有高有矮的。但人一多,氣勢還是有的。店裡的
“大哥,就是他們!”那個被挨揍的混混指著他們,神氣活現地道。
不用這樣吧。。。程千尋都要捂額了,也太戲劇化了點,就不能弄得和那些片子稍微兩樣點?
“嗨~”快餐店裡的夥計察覺不對,叫來了店長或者是店長。他立即從收銀台下取出一支雙管獵槍來,“哢嚓”一聲開啟了保險,對著喊起來:“要打就出去打。否則我報警了。”
這倒是少見,應該屬於這個國家的特色了吧。
程千尋趕緊地拿起還沒吃完的漢堡,往嘴裡塞著:“慢點。我馬上就好了。”漢堡可是用錢買來的,不能浪費了。隊友們看了看她後,也拿起還沒吃完的東西,儘快地吃了起來。
“你們。。。”這個小混混橫眉豎目想要上前,但被老大阻止了。
這個老大顯然比這些小混混年齡大,頭發上抹了好多油。梳理得一絲不苟,臉上橫肉。他舉起了手。攔住了手下:“讓他們吃完,說不定是最後一頓。”
也許彆人早就嚇得坐立不安,但程千尋他們依舊自己管自己吃,哪怕等會兒打架被揍得全部吐出來,也要先吃了再說,反正惡心也是惡心彆人的。
吃完漢堡後,她抹了抹嘴,站了起來,還不忘將剩下的半杯可樂拿在手上,鼓著嘴巴:“嗯,好了。”
那就出去吧,隊友們一個個拿起了飲料杯,溜溜達達地走了出去,那樣子不象是準備出去打架的,很是輕鬆隨意。而店長依舊拿著他的獵槍嚴正以待著,畢竟在店裡砸壞了東西,找誰去賠呀?
走出了店門,一路走到街道的一處角落裡,在牆壁上,畫滿了塗鴉作品,一層疊著一層,顯得牆又亂又臟。
前麵就到底了,程千尋拿著可樂轉身,就看到對方又來了幾個,現在大約十二三個人,還有人手中拿著結實的棒球棒,將棍子很是拉風的架在肩膀上。
老大畢竟是老大,見識得比較多,不溫不火地道:“我的兄弟說你們拿了他們的錢。”
“嗯,拿了!”她也不想浪費時間,很直接地就認了:“這錢原本就不乾淨,見者有份。說吧,打算怎麼辦吧。”
說話的往往不是小跟班就是老大,這下對方的老大上下打量了她好幾眼,但看看她也不是那種深藏不露的東方女殺手類型,早就過了東方人個個會武功的認識時代。
總共加起來才五個人,不管怎麼說,那錢是錢,如果第一次不阻止,以後可能還有下一次,那麼這個地盤就沒得混了。於是老大發話了:“我也是好說話的人,把錢吐出來;誰拿的錢、出來道歉,並且斷根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