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一時半刻很安靜,那是當然,如果說凱瑟琳是前所未見的第一騷,那麼她就是冷血到極點的女人。艾伯特對她的情誼,哪怕瞎眼的都應該知道,可她居然為了活命要殺了艾伯特,更夠狠的。
程千尋看著嘴巴微張的巴倫,看來他好象還沒回過神來或者難以置信,那麼需要再解釋一遍。艾伯特撐不了多少時間了,她必須抓緊時間。
她很肯定和誠懇地道:“我不想死,想活命的唯一辦法就是合作。所以,人我來殺,你叫你手下拿著手機把我殺人的樣子拍下來交給警方,比偽造自殺或者他殺甚至可笑情殺更讓人信服吧?而我遠走高飛,根本不會讓警察找到我,否則你們想找到我早就早到了。怎麼樣?”
巴倫終於明白,她不是開玩笑的,確實是要殺了艾伯特以求保命。嘴巴還沒合上地連連搖頭:“你到底是什麼的心腸?”
“不要說我了。”她嘲笑了一聲,反駁了一句後,飛快道:“你也比我好不到哪裡去,甚至有過之補而不及,否則我需要親自動手殺一個?快點給我一把槍,裝上一粒子彈,你儘管出去等著,叫你手下拿著手機拍好後出去給你,等我走了,你再報警就是。”
“看來我必須死了,但能死在你手上,總比死在他們手上強。”艾伯特捂著傷口,喘著氣道。從他說話的聲音來判斷,他的時間確實不多了,現在是開始支撐,他也明白失血越多,死得越快。所以死死捂著,不敢鬆開。
血從他的手指縫裡繼續往外滲,背後還有一個洞,冒出的血不比前麵的少,所以他坐著,靠在吧台木板上,堵住背後的傷口。
要麼兩個人全部打死。隨後想辦法如何圓謊;要麼她的提議是非常好的。有人背黑鍋,證據確鑿,立即就能抓人。
巴倫想了想。他還是挺有腦子的,畢竟跟著艾伯特那麼多年。象她這樣的蠢貨,跟著隊友時間長了,多少也能力加強、比一般人強很多。
巴倫還是懷著疑問:“你真願意這樣做?萬一被警察抓住了。。。”
她輕蔑地道:“抓住了又怎麼樣?對警察說。啊,是你逼著我開槍的。天,看過我開槍殺人的視頻後,警察什麼時候那麼聰明會相信我的話?而且我必須這樣做,在這裡被你打死。還不如坐牢,我的隊友會有辦法救我的。這個州有死刑嗎?”
艾伯特苦笑著,聲音比剛才更輕了:“沒有。”
“噢。真人道,感謝這個州的法律。”她輕鬆詼諧地道。這樣的話。會有更多時間去越獄,而不是來不及逃走就上了電椅和被打毒針了。
與其死在這裡,還不如殺一個人去逃命。這樣的想法合情合理,但敢做這樣事情的人,也非一般人了。看看那兩個槍林彈雨滾過的人表情都有點不自然了,大約已經明白為什麼要花大價錢請他們了吧。
她催促著:“快點,趁著他還沒死決定吧,死人被槍打過後的傷口和死前不一樣。”
艾伯特則道:“還是慢點吧,我還能撐一段時間。”
而艾伯特也明白她為什麼要這樣做,上次被她殺了後,時間回到了從前、又重新開始了。而現在他命在旦夕,最多也就十分鐘時間,但巴倫是絕對不會讓他活著的,更彆談打個電話喊救護車了。也隻有試一下,走一步險棋,看是不是能重新來過。
這樣做確實不錯,巴倫終於決定了,也隻有這樣才是有利於他的。伸出手從身邊手下口袋裡掏出剛才他用過的手帕,將自己的槍擦了又擦:“隻留下一粒子彈給她。”
將擦乾淨的槍連同手帕塞在給了這個手下後,對著另一個手下道:“你拍下來,拍完到酒吧間裡來找我,見不對,就打死她。隻要她動手了,就讓她走。知道怎麼做了嗎?”
看了看她後,走了出去。將攤子留給了兩個手下,其實指不準就在門口等著,等到裡麵有輕微的動靜時進去,看到屍體後將她也殺了,對警察說是擊斃凶手。但也有可能是去了酒吧間,然後在那裡儘可能多的讓彆人看到他的臉,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據。
槍被擦乾淨,隻留下了一粒子彈,一個打手一手拿著自己的槍,一手將這把用手絹包好的槍放在了酒吧台上,拿去手帕,並且用手帕包著手後一推。槍在光滑的台麵上滑了過來,在跟前停住。
她拿起了手槍,蹲了下來。
艾伯特嘴唇慘白,喘著氣,肝臟被打穿是非常疼的,他居然還能開玩笑:“如果失敗了,我可真的死了。能不能臨死之前,吻我一下?”
“行!”頭探過去在艾伯特的臉頰邊親了口。
艾伯特此時的眼眸因為失血而瞳孔放大,顯得更為深邃了。他牽扯起嘴角,硬是弄出一絲笑來:“你對感情可真吝嗇,我都快死了。”
為了表示她並不吝嗇,又探頭在艾伯特的另一邊臉頰上親了一口,在他耳邊輕語:“放心吧,你敢死,我一定會鬨得天翻地覆,讓你含笑九泉的。”
艾伯特看著她虛弱地問:“能把我的命鬨回來嗎?”
笑了笑,側頭看了眼,那個手下拿著手機正對著他們兩個。這兩個家夥都拿著槍,槍口正對著他們兩個,如果她不開槍,那麼他們就會開槍。等人死了後,再想辦法吧,反正艾伯特絕對不能活著了。
她站了起來,直接對著艾伯特的腦門扣下了扳機,沒有一絲猶豫,速度越快,越能減少對方死前的恐懼,而艾伯特也配合地閉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