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來了,她嚼著嘴裡的飯菜去拿手機,是小李的。她接起電話:“什麼事?”
“明天有空嗎,出去吃頓飯。”小李問。
“哪裡?”
小李報了個地方,應該又是在網上翻出超優惠打折的吧,看看這個地方偏的,坐地鐵要橫跨三個區。
她冷冷一笑:“我出差,很累,就直接去附近吃一點,快餐就行。”
一聽到吃快餐,小李立即答應了下來。一頓快餐如果省一點,隻需要五六十元。一周見一次,每月花費加起來大約是四百元左右,其實對於一個收入六千,並不需要怎麼開銷的人來說並不多。
而且又不用買房,想起小李將來會和他老婆,繼續蝸居在他父母家裡,而他父母搬到郊區房子裡,生了兒子還能為錢離婚的樣子,就歎氣搖頭。
“小李是嗎?”老媽很是關切地開始嘮叨:“他媽已經打電話來過了,說以後他們老夫妻就搬到郊區住,市區的房子留給你們結婚。從小見著長大的,你們談也談了快一年了,該結婚就結婚吧。”
“嗯。”她隨便應付地發出一聲鼻音,繼續吃飯,但飯感覺變得索然無味了。
周五,程千尋坐在快餐店裡,拿著一杯可樂等著。
“我來晚了。”小李趕了過來。正如他的經濟條件,就連人外表條件也是一般般,不上不下:“想吃什麼,我去買。聽說這裡香辣雞翅漢堡,第二個半價,我們買這個吧。飲料也是第二杯半價。。。”
“不用了。”她聽不下去了,阻止了小李繼續“精打細算”的研究如何花更少的錢,整合最佳配比。直接了當吧:“對不起,我和你沒有感情,以後不會幸福,所以我不想繼續下去,我們分手吧。”
小李一下就愣住了,是的,如果是她也會這樣,可現實就是,她看清了一切後,就無法跟這個為了錢能拋棄妻子的男人過下去。
“你以後還會有機會的,祝你好運。”她站了起來,往門外走去。
“慢著,千尋,你給我停下!”小李追了出來,氣鼓鼓地一把拉住了她:“開什麼玩笑,分手?你是不是瘋了?”
“我沒瘋。”她很是平靜地道:“我不愛你,你也不愛我,不是嗎?”
“誰說我。。。”小李目前還不是很會扯謊的人,一個大喘氣後,感覺確實說得如此,於是轉了口:“但所有人都覺得我們合適,再過一段時間,就可以結婚了。”
她冷笑著搖頭:“你隻是覺得我合適結婚,結婚後能當個賢妻良母,能替你李家傳宗接代而已。我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反正你有婚房,工作還行,人也長得可以,我能做到的,其他女人也可以。”
小李上下看了看我:“千尋,今天你怎麼那麼怪。難道你外麵有人了?”
程千尋翻了翻眼,轉而看著被抓住的胳膊:“放手,分手還算是朋友,除非你想連普通朋友都做不了。”
“不行,你要和我說說清楚。”小李不依不饒著,就是不肯放手。
(這二天,家裡事情特彆多,新書也上架了。實在太累了,太累了,已近結尾,就讓我慢慢更,這個月可以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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