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3章 用工合同(1 / 2)

阿和是官宦之家的女子。她是識文斷字的。

阿和看向勞動合同。

一:甲方雇傭者:潘祥。乙方被雇傭者:()

甲乙雙方,根據《安國勞動法》,自願簽署用工合同。

二:簽約年限:從()年,到()年

三:工作內容及時間

四:勞動報酬

五:終止合同的條件

乙方終止合同的條件。甲方終止合同的條件。

六:凡安國雇傭者,要切實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如有違規,嚴懲不貸。

千百年來,始終都是拿銀子的人,說的算。在這個以道德為本的宋代,也是如此。

隻是,人們的邏輯思維,進入一個單向通道。

像欠債還錢,像真金白銀等等,都是以金錢至上為準則。

沒有人想過,彆人的力氣,才氣,技術也是無比珍貴的財富。

而銀子,恰恰是最不珍貴的。

潘小安決定改變這個現象。他把金銀放在次等位置。

如果安國人,人人張口閉口都是銀子。沒有了理想,沒有了自由。那這樣的人生,還有什麼樂趣?

潘小安在勞工合同上,先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這勞動者包括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

他不會去營造這樣一種思想:勞動者低人一等。

你出銀子,我出力,天經地義。誰也不虧欠誰。

欠債可以還錢。但你欠了彆人的力氣,也要還。

彆人還錢給你,你要把彆人幫你做的事,還給彆人。

公平,這才是公平。而不是單獨把某一種事物,提高到一個位置。

阿和看到這個合同,手微微顫抖。她不相信在安國,能有人如此維護工人的權益。

“你要是不識字,你可以找第三人在場。我一字一句,解釋給你聽。”

“不用的大人。小女子識字。”

“那就好,你要是覺得沒有問題,就簽字吧。隻有簽了字,你才能在我身邊做工。

至於時間嗎?那就暫時定為半年吧。等回到安國,說不定你會有更好的選擇。”

阿和搖搖頭,她要寫二十年。

“二十年?”潘祥疑惑。

“我隻想在最好的年紀,侍奉在大人身邊。”阿和解釋。

“多質樸的想法啊。”潘祥感歎。

他記得有一次,潘小安對一個作坊主發火。

這些工人如此質樸,你是有多惡毒,才會去欺負他們?

潘小安讓人把那個作坊主,示眾三日。查封了他的作坊,讓他再也不能營商。

那時候,人們都以為,潘小安這樣做,會打擊商人的信心。

但現實是,商鋪照常開。工人依舊努力工作。

“簽兩年吧”潘祥說道。“我看你年齡不大,過兩年還要嫁人。”

阿和臉紅。她對潘祥傾心,並不想嫁給彆人。

兩人簽了名字,按了手印。

這份用工合同,正式達成。

阿和高興的笑出聲。在她認知裡,自己終於有了可以棲身的地方。

六月六。

阿骨打的葬禮,開始舉行。

國葬是隆重莊嚴的。金國人裡,也不乏布置會場的人才。

黑白相間的顏色,天地間一片肅穆。

潘祥在阿和的服侍下,穿上了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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