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李白和花木蘭離開稷下,去往泰山大秦軍營,路遇血族魔種屠村(我也捋不太清了,反正就從這段開始寫了)。
……
劍光飛掠,瞬息千裡,好一派禦劍乘風來,除魔天地間的浩蕩氣派。
前方彌漫的血氣縹緲難尋,用神識去掃隻是一片散亂的紅雲,就像戰略遊戲裡的“戰爭迷霧”,這種手段專門針對神念,卻不可能遮蔽肉眼。
而李白則打算利用禦劍飛行的迅捷速度,將“戰爭迷霧”的區域迅速巡視一遍,這樣的話,再厲害的遮蔽手段也不能生效。
劍光如長虹,橫貫瓊霄。
果然,不多時他們便能看到前方有猩紅的煙柱嫋嫋升起,一尊龐然巨獸臥在山腹中,雪白的腹部隨著呼吸有節奏地起伏著,看那樣貌委實畸形得難以用言語來形容。
感受到動靜後,巨獸猛然摧山倒嶽屹立而起,向著兩人便是發出了一聲若嬰兒啼哭般的鳴叫,恐怖的氣息裹挾著血雨腥風撲麵而來。
李白眉頭卻是微皺:“不對勁,這頭凶獸的氣息雖強,可距離魔道巨擘還差得遠。”
“應該還有幕後主使。”花木蘭點了點頭,乾脆利落地拔出了身後的瓣鱗花大劍,“不過吃人的應當就是它,先殺了它再找它的主人抵債。”
李白乾脆道:“我為你掠陣。”
花木蘭微點了下頭,縱身飛掠,手中大劍驟然掠起了一道薔薇色的光華——綻放刀鋒!
大劍疾砍,若疾風驟雨,雷霆呼嘯。
巨獸的頭顱瞬間便被切開了一道道細密的口子,鮮血迸濺。
隨後,蓄勢,重劈——蒼破斬!
幾乎隻是眨眼間,便將那頭起碼有著初入聖道境界的凶獸壓製到了毫無還手之力的境地。
李白的神情中滿是驚豔,他從未小瞧過花木蘭,可自從險些拿下泰山論劍第一名後,到底是有些自矜了,但現在看來,若是同境界相爭,自己居然真的未必有穩贏過自家老婆的把握。
說白了就是他如果沒開掛,這輩子注定就是花木蘭在外征戰,他在家帶孩子喂奶,站在門口如同望夫石一般的畫風了。
這邊走了神,那便花木蘭便已將這頭凶獸輕鬆斬殺在地。
他落在地上,望著微蹙娥眉的女武神,問道:“怎麼了?”
“這頭凶獸在臨死前,眼神很純粹。”
她有些愣神:“像是孩子一樣清澈——或許它本性也未必嗜血,隻是被魔導士祭煉成了殺人的工具。”
“真的很過分啊,為了一己之私,罔顧那麼多人的性命......”
李白歎了一口氣:“並不是所有人都把人命看得很重,或許有些人覺得,一些邊鄙賤民真的就像是螻蟻一般,因為未曾在乎,所以心如鐵石。”
李白想了想,又道:“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認同的信念,所以當兩種信念發生碰撞時,就要看拳頭大小了。”
“畢竟道理沒有對錯之分,決定道理大小的,與屁股有關,與腦袋也有關。”
花木蘭皺眉道:“他們做出這種事,難道他們的道理也是對的?”
李白搖了搖頭:“身為魔種自然不會考慮人類的道理,將自己視若高等生命的魔道士也一樣,我們也不必去思量誰是誰非,逮到它們捶爆它們的狗頭就是了。”
“好。”
李白又安慰道:“儒門的季康前輩曾對我講,打架前要先跟敵人講道理,道理壓過了,再打,贏了那叫‘有教而誅’,但其實這沒什麼屁用,主要是自己念頭通達,心思暢快;所以歸根結底講道理是為了讓自己舒服而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的,你不要糾結於這些......喂,你看我什麼眼神?”
花木蘭露出了一個明媚而又淡然的笑容,她看李白,總帶有種姐姐看弟弟的感覺,哪怕現如今稚嫩的少年已經成長成了一座可以為許多人遮風避雨的山嶽,某一個瞬間,她仍舊覺得對方隻是一個小男孩兒……她喜歡的小男孩兒。
花木蘭輕哼了一聲,將大劍背負在身後,道:“那我們繼續追?”
李白點頭:“嗯——對了,你的劍太沉,要我幫你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