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姐,我說了,這首歌對於我很重要,否則我不會和宋祁聯絡的,我要自己發歌,沒有背的商量的餘地了,您也彆……”
還沒等楊羽說完這句話,隻見齊靜華說道:“八十萬加簽約你進入華夏影視公司,我現在這個地位簽約一個藝人進來還是很輕鬆的,不過後麵我不會帶你,一切看你自己的造化,你覺得呢,華夏影視公司簽約藝人,可以值得你賣出這首歌了嗎?”
說完,齊靜華笑了笑,然後拍了拍楊羽的肩膀,好像是已經開始提前的宣布自己的勝利了。
楊羽沒想到齊靜華竟然可以開出這種條件來,說實話一開始楊羽之所以能夠和宋祁聊下去,第一是因為宋祁說了要幫楊羽發歌,第二就是因為楊羽看上了華夏影視公司這一塊招牌了,如果自己真的能夠簽約這種大公司的話,不僅僅是發歌,華夏影視公司最強項的自然還是影視了,不管是拍電視劇還是拍電影,都是楊羽以後可以觸及的部分。
所以,楊羽沒想到,這麼一個自己之前有些向往的東西,現在卻出現在了自己的麵前,而且還有八十萬,為的就是換取自己的一首歌。
不過,楊羽很快就清醒了,自己現在是個毫無背景的小藝人,齊靜華可以動用手段將自己簽約進來,自然也可以動用手段讓自己跌落穀底,其實大公司的藝人真的很多,每年火的大家都能夠看見,但是那些不火的,一直在底層的,不停的演著各種配角的人,卻是沒有人看得見的,他們也是簽約了這種大公司,就是因為沒有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無法紅起來。
楊羽雖然有把握自己在放棄《月光》這首歌之後可以有更厲害的歌曲出來,但是到時候其實就是意味著,楊羽所有的作品都要先經過齊靜華的手才可以,這一點楊羽是萬萬做不到的,而且齊靜華在華夏影視公司之內想要打壓自己就更加的容易了。
這個條件看起來好像是很好的樣子,但是楊羽沒有那麼的傻,隻見他笑了笑,然後說道:“齊姐,你這個條件是真的動搖我了,但是我想了想,我還是想要自己發歌,既然你們隻是想要買歌,那麼對於我來說就不是第一選擇,我要找人給我自己出歌,而不是給他人做嫁衣,這首歌是我的,也要由我來唱,不管這首歌唱完效果怎麼樣,我都想自己唱。”
楊羽說完笑著看了看王飛瞳,又笑著看了看齊靜華,然後邁開步子朝著門口走去。
“楊羽!你彆敬酒不吃吃罰酒了!我現在在這裡好好的跟你談條件,開出來的條件已經是最好的了,八十萬買一首歌,把你潛入華夏影視公司,你出去問問彆人聽了都要驚訝掉大牙的!你到底在不滿什麼,以你的資質唱了這首歌就是暴殄天物!你今天如果不賣,好,我勸你考慮清楚,我的手段你還沒有見識到吧!”
齊靜華現在有些惱羞成怒,本來勢在必得的事情沒想到被楊羽再次拒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