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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似乎是為了防止賈家搗亂,這份奏折後麵,還有幾張極為詳細的家產清單,上麵把林家現有的所有財產都給列了出來。

林家乃是世代列侯,世代為官,彆的什麼固定財產,莊子鋪子土地之類的就不用說了,最值錢的還是要數那些珍稀古玩,和孤本古本。

這些東西,那可是有錢都未必能夠買得到的,通常都是一個家族的底蘊,不到了最關鍵的時刻,就絕對不會賣出去的傳家之寶。

不過林如海就那麼一個女兒,林家傳到現在也算是斷了根了,沒有可以傳家之人,再留著這些東西,也確實沒有什麼用了,與其便宜了林家,倒還真是不如上交給皇上。

當然,秦子軒相信,林如海也不會傻到真的把所有的東西都上交的程度,一些銀票之類方便攜帶的東西,應該也是沒少給自己的女兒留。

畢竟皇家的庇護是庇護,總不可能真的掏錢幫他養女兒,不給林黛玉留下些銀子什麼的,那就算是有皇家的庇護,也不見得能過得多好,起碼這嫁妝就沒有著落。

對於林如海送上來的這份大禮,秦君還是很滿意的,他身為皇帝,又得了林家財產的大頭,自然不可能去惦記一點女兒家手中的東西。

為了避免事情不出什麼彆的差錯,主要是為了提防賈家把東西都給賣出去,秦君在看到這封奏折的第二天,便下旨內務府,讓人去賈府把這些東西拿回來。

同時也沒忘記跟著下了一道聖旨,封林黛玉為丹陽縣主,賜婚給賈寶玉,前者自然是為了給林黛玉一個身份,展示皇家對其的庇護,後者則是林如海奏折上所提到的。

或許是知道自己女兒的名聲已經被毀了,除了賈寶玉外也沒有更好的選擇,又或許是林黛玉對賈寶玉已經情根深種,所以請求自己父親做出這樣的選擇。

總之,林如海的想法,倒是詭異的與林青保持了一致,都認為把林黛玉嫁給賈寶玉會是一個最好的選擇,在有一個縣主身份,有皇室庇護的前提上。

內務府的作用很快,這些掌控皇帝內庫的太監,對於收繳資產這種事情一向是最積極的了,或者說,很少有人會對這種事情不積極。

雖然說這次有著清單在,林府的那些東西一個都不能少,但那麼多的寶貝,就算是看看,總也是好的,更何況,賈府可是大族,去一趟也總是少不了好處費的。

秦子軒隻是在聽到消息的當天,抽空跑過去看了一下那份奏折,之後的事情便一概沒有過問,這不是他不感興趣,若是換了以前,他一定會過去湊個熱鬨。

不過現在他實在是太忙了,抽空去趟皇宮,已經是極限了,這還不是單純去看奏折,而是去父皇麵前刷存在感的時候順帶著的。

他現在就連自己唯一的側妃都沒有多少時間見,每天一回到王府,基本上去青青的院落看上一眼之後,便是回自己的房間倒頭就睡。

沒辦法,即便他現在正處於少年時期,精力旺盛,熬一天夜都不會起黑眼圈的那種,但也實在是架不住這麼白天黑夜的加班加點。

不過這樣忙著,倒也不是沒有好處,起碼心裡麵的那些煩悶的情緒,都被滿腦子的工作給衝散了,頂多也隻是偶爾才會想起一星半點。

等秦子軒再聽到這件事情的結果時,都已經過了五六天了,據自家八卦的三哥說,林家的財產果然全部都在賈家的手中,到那就直接搬走了大部分。

至於剩下的小部分,直接就讓那被派去的管家,在揚州城的時候就給賣了,換成了更方便攜帶的銀錢,當然,這其中,也是被這些人給貪汙了一點。

賈家原本的想法,是把這些銀子都交給內務府,讓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不過內務府那是什麼存在啊,皇帝的私庫,多一件兩件的那沒事,少一樣那可都不行。

林如海這次可是把自己家產的清單都給送來了,到時候若是皇帝的興致上來了,想要查看一番,結果發現不對,那他們哪裡擔得起啊。

雖然說賈家給的銀子,與那些被賣到的東西,價值應該是相差無己的,但內務府可不會為了賈家而擔這份責任,他們寧肯多麻煩幾趟,也不願意圖這點省事。

而賈家在內務府的逼迫下,也隻能是派人連夜跑到揚州,找各方麵的門路,去把自己賣出去的東西再給買回來。

不過有些時候,賣東西拿錢容易,想再買回來可就拿了,這已經不再是錢的問題,而是麵子的問題,好在,賈家現在還算得上是有那麼點麵子。

當然,這個世界上,不給賈家麵子的也不少,對於那些人,賈家也不能動強,大多數都是賠著笑臉,加了高價把東西又給買了回來。

為此,賈家本就不太富裕的銀子,又很是縮水了一筆,本來就有些財政危機的賈家,比原著中更早的陷入到了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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