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賞金的有貨(中)(第二更!)(2 / 2)

明日支配者 楊平安 3869 字 11個月前

掏出手機一看,還是那個陌生號碼。

猶疑片刻,馮昊按下接聽鍵。

“喂?”

“我是否可以認為,你決定接受這份工作?”

怪人的聲音傳進耳朵,使馮昊渾身一個激靈。

他看得到!

這才剛上來把錢拿了,他就打電話過來問這話,說明他能用某種手段觀察自己!瞬間想通這一點後,馮昊舉著手機在天台上跑了一圈。

然而天台上並沒有人,也沒有攝像頭。

“你是誰!你到底是誰!你在哪!你想乾嘛!”馮昊衝著手機大聲狂吼,看似氣急敗壞,其實隻是慌張失措,他隱隱有種感覺,似乎自己卷入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中。

“如果你決定接受這份工作,那麼我們有必要約法三章。請你認真聽好,第一,你隻能接聽電話,不能回撥電話,不允許擅自將這張電話卡用於其他用途。第二,你要做的隻有回答問題和完成任務,你沒有提問的資格,但你有拒絕的權利,你有三次拒絕指示的機會,用儘三次機會後,你將不會再接到下一通電話,也不會再獲得更多獎勵。第三,所有有關這部手機與任務指示的信息,不允許向其他人透露,不論是警方還是你的親朋好友,隻要你提起隻言片語,你將會立刻失去這份工作,當然,也會失去後續獎勵。以上以及後續提出的所有規則,最終解釋權在我,你可以找出不合理的地方請求修改,但最終決定權在我……需要我再重複一遍嗎?”

三條規則,說了這麼長一通,而且說得這麼文縐縐的,搞得好像非常正式,聽得馮昊頭大如麻。

“如果你沒有記住,我可以再重複一次,那麼,你要接受這份工作嗎?”對方的脾氣好像很好,沒有收到回應也是不溫不火,耐心詢問。

馮昊心煩意亂,急得直撓頭,不知道自己究竟該答應還是該拒絕,想了半天,問道:“你到底要乾嘛?你不會讓我做犯法的事情吧?犯法的事情我絕對不做,你給我多少錢我都不會做。”

“你違反了第一條規則,記住,你不能提問。不過,考慮到你還沒有接受這份工作,我可以破例回答一次,我不會讓你做出任何違法行為,並且,你有三次拒絕指示的機會,我不會要挾或操控你,選擇權在你自己手裡,那麼,請選擇。”

聽起來好像是這個道理,馮昊心想,自己沒有任何把柄落在彆人手裡,不管電話那頭的人是誰,他都沒辦法要挾或操控自己去做不願意做的事,這樣說來,答應他接受這份工作,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可對方到底為什麼要大費周章搞出這些名堂?馮昊突然想到另一種可能,恍然道:“這是真人秀吧?噢,我知道了,是不是那種神經兮兮的社會實驗?搞得像綜藝節目那種?”

這次提問並沒有收到回應,對方保持沉默,一言不發。

恰在此時,小區裡響起了電動車警報器的鳴叫聲,十分響亮。

“喂,我這裡有電動車在叫,你先彆掛電……”

話說到一半,馮昊突然愣住,他猛然間意識到,手機裡並沒有傳來任何聲音!

換句話說,打來電話的人並不在小區附近!

那,他是怎麼看到自己上天台拿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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