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還能為什麼?
警方果然在秘密調查,真有一個縱火犯潛藏在銀江!上次310路公交車縱火沒成功,這回又按捺不住跑出來燒車燒人了!
方子羽靠著追蹤芯片的竊聽功能,全程監聽馮昊被一大隊的兩個警員帶回隊裡——刑警隊的辦公場所並不在公安局大樓內——接受盤問。
一大隊的警官們應該是心裡有數,知道馮昊不是縱火犯,所以之前兩個警員簡單搜查了馮昊的住所後,並沒有仔細搜查馮昊隨身攜帶的物品,到了刑警隊之後也沒把馮昊扔進審訊室,隻是搬了張椅子坐著,還給煙抽。
馮昊他不知道一大隊的態度意味著什麼,他隻知道自己做好了充足準備,就算警方要找人求證他也不會露餡,所以有恃無恐,淡定得很。
因為馮昊表現得一切如常,而且老實配合工作,所以一大隊的警官們沒有難為他,問清現場情況核對監控錄像並打電話求證後,刑警們排除了馮昊的嫌疑,留下他的聯係方式後便請他離開一大堆的辦公樓。
馮昊虛驚一場,跑去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泡了碗紅燒牛肉泡麵,一邊吃一邊往回走。
城市的另一端,方子羽在出租屋內反複回看自己錄下的視頻,深深皺起眉頭。
現在方子羽幾乎可以肯定,在看似安全平和的銀江市內,藏著一個喪心病狂的縱火犯!而且很有可能上次的310路公交車和這次的大眾甲殼蟲“自燃”,都是他的傑作。
這是純粹為殺人而縱火,可謂窮凶極惡!
想到這一點後,方子羽不禁長出一口氣,深感後怕。
如果方子羽這次仍然親自出手救下李倩,有一定幾率會暴露秘密!
回想事件發生時,大眾甲殼蟲的著火時間如此精準,早不起火,晚不起火,偏偏就在李倩坐進車裡係上安全帶以後起了火,這絕不是巧合。
要麼,縱火犯設計了一個相當高明的自動觸發裝置,能讓大眾甲殼蟲在李倩坐進車內並關上車門、係好安全帶後起火。
要麼,縱火犯設計了一個遠程遙控裝置,事發時他就在附近暗中觀望,等到李倩進入車內再按下遙控器。
方子羽並不清楚前者的技術難度有多大,也不確定後者的可能性有多高,但是他知道有這樣一種可能性:縱火犯就算沒有留在現場,也很可能通過其他方法觀看李倩被活活燒死的過程。
假設真有這樣一個縱火犯,他先是看到方子羽拯救了310路公交車內的乘客,接著又看到方子羽如有神助恍如先知地提前趕到飛環路救下李倩,他會怎麼想?
正常人不會立馬猜到方子羽能預知未來,但縱火殺人的變態罪犯肯定不是正常人,而且就算他不往“預知未來”這方麵聯想,多半也會盯上方子羽,到時候老爸方林和柳阿姨母女都有可能陷入危險之中!
幸好,幸好方子羽自始至終沒有露麵,他在飛環路遊蕩和進出奶茶店時都戴了口罩遮擋麵容,出現火情後也沒有參與營救。
如此看來,未雨綢繆助他躲過一劫。貿然招募馮昊,也算好壞參半,並不是純粹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