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大誌都帶了手銬。
馮蘭花急了。
“警察同誌,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抓我弟弟?”
在她心目中馮大誌那是無所不能的,隻要這個家裡有馮大誌和馮母,什麼事情都沒問題。
“你弟弟?你是誰?”
警察冷眼問馮蘭花。
“我是馮蘭花,我是馮大誌的姐姐,親姐姐,警察同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們不能隨隨便便抓人吧!總要說清楚啊。”
馮蘭花能不著急啊。
沒了馮大誌,誰給她做主啊。
“你弟弟馮大誌涉嫌殘忍的掩蓋礦難事故!草菅人命,還有偷稅漏稅,情節嚴重,我們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馮大誌是真正的的主使,所以彆妨礙我們辦公。讓開!”
馮蘭花被這一條條的罪狀嚇得閃到了一邊。
沒辦法,每一條罪狀她都清楚,她都知道,的確是馮大誌乾過的。
現在是徹底被人家挖出來了。
馮大誌垂頭喪氣的和馮母被警察帶走了。
迎接他的將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馮蘭花想要進去屋裡。
被人攔住了,然後馮父也被人請了出來。
“你們乾什麼?這是我們家!憑什麼不讓我們進去啊?”
“憑什麼?現在這裡已經被查封,這是馮大誌的財產的一部分,馮大誌的所以財產都被查封了,你有什麼要說的去找上麵的領導,我們隻是負責執行任務而已。”
說著幾個人已經把封條貼上去。
屋子被查封了。
馮蘭花欲哭無淚,看著馮父,“爸,現在怎麼辦?”
她婆家的事情還沒弄好,現在娘家就沒了。
讓她情何以堪。
“看我乾什麼?我也不知道,要不然爸跟著你回去,現在你家湊合幾天!”馮父一向就是個百事不管的人。
馮蘭花苦笑,“爸!我的房子被劉奎賣了,我現在也無家可歸了。”
父女兩個麵麵相覷。
真的遇到了問題了。
萬幸的是,馮蘭花和馮父的銀行賬戶上麵還有十幾萬塊錢。
兩個人不可能流落街頭。
她們當晚住到了酒店裡。
馮蘭花想要去找人,找那些馮大誌以前來往密切的大人物,總不能拿錢的時候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現在遇到事情沒人管啊。
馮父是指望不上了。
她這個爸就是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指望他爹,還不如指望一條狗呢。
馮蘭花跑前跑後的忙活,折騰的手裡的錢越來越少!可是沒人搭理她。
都到了這個份上了,誰敢出來趟這趟渾水啊。
馮大誌被判處了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財產交了罰款和各種賠償之後,基本上不剩下什麼。
馮母還算好,因為沒什麼大的過錯,馮大誌還算是個男人,一口咬死了,都是他一個人乾的。
要不然馮母也不能出來。
馮母出來了,可是馮家也算是完了。
馮蘭花手裡的錢已經沒剩下多少!沒辦法隻好租了一個小房子,簡單的兩室一廳,一個月要五百塊錢。
馮父成天就知道端著一杯茶看外麵的人下棋,遛鳥什麼的!基本上百事不管。
馮母一出來就生病了,一直也不見好。
馮蘭花簡直是苦不堪言。
她總不能不管。
可是手裡的錢像是流水一樣花完了,再這樣下去,家裡可真的要餓死了。
這個時候馮蘭花接到了法院傳票,劉奎要和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