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近鄉情怯(1 / 2)

林蔓跟著白氏出了朝陽村後,便將昨日藏匿的小野兔找了出來,白氏見得後,無比驚訝。

“這小兔子哪兒來的?”

此時天色已大亮,清晨的風刮來時,恰好吹起少女長長的墨發,她頭微微一偏,笑的無比燦爛,“這是景哥哥前日在後山找我時給捉著的,怕拿回去被奶給吃了,便先藏了起來…咱們如今去姥姥家,拿去送禮正好!”

她的本事有幾斤幾兩,白氏是清楚無比的,便算她說是她撿來的,白氏隻怕也會懷疑一番…如此,還不如直接將所有的事兒推到沈景安身上。

白氏聞言,瞧了瞧沈景安。

而少年身形站的筆直,眼觀鼻鼻觀心,目不斜視,仿似對林蔓方才所說的話沒有放在心上。

這孩子平日寡言少語,不是個愛說話的。

但從這些日子以來,白氏也瞧得出來,這少年是個

有責任心的人,雖說外表冷冷,可心裡卻也是個熱的,平日裡十分照顧她家蔓兒。

這般一想,她不僅又想著他自從來到林家之後,卻是連一口飽飯都沒吃過…心不禁酸了起來。

“你們都是些懂事的孩子!”鼻子一酸,眼眶莫名熱了,白氏瞧著那笑得笑顏如花的女兒,又瞧了一眼清冷的少年,伸手左右攬了二人的肩,“等到了鎮上,娘給你們買大肉包吃!”

聽見這個肉字,林蔓兩眼放光,高興的跳了起來,“好哦,好哦,娘說給咱們買肉包了,能吃著肉了!”

這般天真無邪的模樣,連白氏的嘴角都俏了起來。

朝陽村到鎮上的路程有二十來裡,三人到得鎮上時,已是巳時左右。

畢竟隻是一個小鎮,算不得多繁華,但小鋪店麵卻是有不少…

林蔓來到這個世界後,第一次見識到這裡的小鎮。

她此時才發現,這個叫大楚的國家,所用的字是現

代所用的繁體字,與她而言,顯然十分好認。

小鎮不大,但物資卻算得上豐富。

有賣布匹的,有賣二手衣衫的,有賣炒貨零嘴糖糕等的,有雜貨鋪,也有當鋪。

白氏對這個鎮上很是熟悉,一左一右的帶著沈景安與林蔓來到一家賣包子的鋪子前,要了四個大肉包,一個白麵饅頭。

大肉包需得兩文一個,白麵饅頭則是一文。

統共需得九文錢。

白氏身上並無多少銀錢,身上唯一的三十個銅板,還是當時林燕風在路上賣魚所得來的。

買了包子給了錢後,白氏將四個肉包分彆給了沈景安與林蔓,“今日早上走累了,娘知曉你們早就餓了,快些吃罷,吃了咱們繼續趕路!”

從此處距離白家村,約莫還有個四十來裡的路程。

林蔓瞧著白氏手中那個饅頭,唔了一聲,塞了一個給她,“這肉包子可真大,我吃不了這麼大的,娘吃一個!”

她的用意,白氏如何不懂?

鼻子瞬間又酸了。

“到你姥家的路程還遠著,你吃不完就留一個在路上吃,這一路過去也遇不見什麼吃食了,吃飽了才有力氣走路!”

“白姨吃這個罷!”沈景安將手中的兩個肉包子直接給了白氏,從又她手中將饅頭拿了過來,“我不愛吃肉包!”

說罷,在白氏還沒來得及說不的情況下,他已開始咬上一大口,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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