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管家(2 / 2)

既然林燕風與白氏同意了,林蔓第二日一大早便去找了那鋪子的老板,同他商議著買下鋪子的事兒。

巧得是,這三個鋪子都屬於同一人。

那老板也是個十分爽快之人,見得林家如此生意也好了起來,自己也用不上,既然林蔓提出來了要買,他便也鬆開給賣了。

每個鋪子二百兩,若是三個鋪子一起買,則又給林蔓少了十兩銀子。

一共,五百九十兩。

兩方商議好,林蔓便去喚了林燕風,讓他跟原先的

鋪子老板簽訂好文書。

一手交錢,一手交文書之後,自此這三個鋪子便成了他們一家人最先擁有的不動產。

無論今後這生意如何,至少他們會有了自己的店鋪。

鋪子買下,接下來的事兒便是要合計著將三個院子連在一塊兒, 擴大整個廠內的空間。

改造房子的事兒得先請個先生看看,瞧瞧格局,是否會破壞了風水等問題。

請個先生十分簡單,在城內問了個口碑好些的,按照他所說的格局便開始改動起來。

等到完工之後,已是半月之後。

這半月來,夥計們個個都十分勤快,加之林蔓偶爾對他們犒勞,他們做的不僅不覺著累,反而乾淨十足。

有時天色黑了,林燕風喚眾人休息時,眾人總想著再做一些,早日將這些單子給完成,這就也免了讓客人久等。

林蔓對他們的心思十分有感觸,便在二月十九那日,拿出了擬好的合約來,問問眾人的意見,可是想簽訂。

若是不想簽的,林蔓也不反對,這都是自願的。

一開始林燕風怕大家相處了那麼久,忽然拿出一紙合約來‘約束’大家,隻怕會讓人心中不喜。

是以,林蔓便說,她將這些合約擬好,將內容念給他們聽,若是想簽訂的,咱們就簽字畫押,若有覺著這事兒不合適的,便不簽訂合約。

林燕風覺著此事並無紕漏,這便允了。

於是,林蔓將合約拿出來,再跟大夥兒說了合約上的內容以及各種福利之後,再道,“若是簽約了合約,所有的福利都該是準時發放的,若是沒簽訂合約,大夥兒也不過是口頭上的一句承諾…

我並不是跟大家說我爹說話不算話哈,我的意思是,你們若是看著合適,咱們就簽了,若是不想簽,咱們也不強求…可若是簽訂了這份合約,到時咱們若是將福利發得晚了或是食言了,都可作為證據去衙門負

法律責任的!”

眾人聞言,幾人各自看了看對方。

簽訂這份合約與他們而言絕對是好事。

這不是賣身契,隻是一份讓他們乾活的合約。

這鋪子裡對他們本就不錯,再加之福利好,工錢高,他們本也不想走…而如今林蔓主動提出此事兒來,無非讓眾人的心中也更踏實了一些。

於是,便有人舉起手來,說他願意簽訂這份合約。

有了一人便有二人,於是…到了最後時,所有的人都願意去簽字畫押。

林燕風見他們臉上不僅沒有不開心反而很高興的模樣時,這才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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