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讓我翻骨灰盒……裡麵。》”駱聞舟不知該調動什麼表情麵對費渡,隻好給了他一個咬牙切齒的微笑,“你確定許文超有你這麼變態嗎?”
“我覺得你們‘常態人’的這個觀點很有意思,”費渡把蘇筱嵐的骨灰盒塞給他,“一方麵覺得這東西是某個凡人的象征,一方麵又賦予它非凡的意義,比如神聖、晦氣、不容褻瀆、不能碰……不管她生前是什麼人。”
小小一個盒子,分量還不輕,駱聞舟接過來以後運了好幾口氣:“儀式感和忌諱是因為要敬畏生死——我告訴你費渡,這裡麵打開以後要是除了骨灰什麼都沒有,我就把你塞進去。”
他說完,把小盒放在地上,一咬牙揭開盒蓋,拽出裡麵雞零狗碎的稀濕劑和泡沫,頂著一身雞皮疙瘩,拆開裡麵裝骨灰的布袋,硬著頭皮伸手撥了幾下。
突然,駱聞舟一愣,他與費渡對視了一眼,繼而小心翼翼地從一堆灰燼裡扒拉出了一個密封的塑料袋。
費渡笑了:“看來我不用進去了?”
駱聞舟小心地隔著手套,把塑料袋外麵的灰抖落乾淨,發現裡麵是一個很袖珍的舊筆記本,大約比六十四開大一點,粉色塑料皮,非常富有時代特色。
蘇筱嵐的字居然寫得不錯,一些連筆有幾分大人的油滑,紙頁間塗了很多不知所謂的裝飾——圓珠筆畫的骷髏頭,紅水筆抹出來的一團“血跡”等等,看起來十分壓抑,到處都是不通順的句子和感歎號。
“x年x月x日,賤/人讓那個胖子來弄我,自己在門口數錢。我要殺了她!揪出她的舌頭!!用灑(酒)瓶雜(砸)碎她的腦子!!!”
駱聞舟剛一翻開筆記本,就被這麼一句撞進了眼裡,他不動聲色地抽了口氣,眉頭擰緊了一圈。
“x年x月x日,鄧穎來了!突然下大雨,沒打傘,她以前來過我家,跑來躲雨,我家有人在,那個人喝醉了!(後麵是亂七八糟的一整頁墨跡)賤/人幫著酒鬼把她托(拖)進了屋裡,她完了!”
“x年x月x日,警察來學校,找鄧穎,問了好多人,沒問我,因為我那天請假了,鄧穎在我家廁所裡。賤/人說,不處理她,我們都得完。”
“x年x月x日,賤/人把鄧穎裝進冰箱,拉走了,和人說是批發冰棍去。冰箱裡臭的要死,我吐了,賤/人又打我。”
費渡問:“鄧穎是誰?”
“不知道,”駱聞舟濃墨重彩的雙眉好像繃緊的弦,壓著聲音說,“這個時間段,蘇筱嵐才上四年級,我們沒找到符合條件的受害人,給排除了——如果這是第一個遇害的孩子,她應該是意外闖進來的,不見得具備之後那些特征。”
二十四年前,一個盛夏的傍晚。
四年級的女孩鄧穎放學回家,突然天降疾風驟雨,她沒有拿傘,冒著雨跑了幾步,實在狼狽,想起同班一個好朋友的家就在附近,可以去躲雨,而且好朋友這天據說是生病請假了,正好可以去探望——
大片的槐花被雨打風吹去,柔軟的暗香浸泡在滿地的泥水中。
女孩沒有手機,無法向任何人說明自己的去向,她臨時起意,就奔向了一個萬劫不複的岔道。
而那也許不僅是她一個人的岔道。
駱聞舟:“所以蘇筱嵐她媽應該就是從那以後,發現了女兒的另一個用途。”
費總不願意大猴子一樣蹲在地上,跟他圍觀骨灰盒裡扒出來的小冊子,就乾脆坐在了旁邊,支起一條腿,把受傷的胳膊架在上麵,百無禁忌地背靠著骨灰牆。
他分出一半的神放在這件事上,另一半則放在駱聞舟身上,覺得這個人有點神奇,於是突然忍不住問:“蘇落盞會怎麼樣?”
“蘇落盞?”駱聞舟驟然被打斷思緒,奇怪地看了費渡一眼,“什麼怎麼樣?”
費渡:“我是說她不會判刑。”
“哦,對,收容教養——她這個程度,大概得三年,”駱聞舟翻了一頁筆記,淡淡地說,“三年以後出來再看吧,到時候我會讓轄區派出所多留神的。”
“三年,”費渡一挑眉,“念個本科都不夠,我以為她說‘好玩’的時候,會有人想衝進來掐死她。”
“比較容易衝動的都被我支出去查案子了,沒在監控室。”
“那你呢?”費渡帶上了幾分不依不饒,“你們通宵徹夜地查,被一乾受害人家屬支得團團轉,聽完人哭又聽人罵,非得能設身處地,才能無怨無悔地把這案子辦下去吧?現在好不容易抓住了犯人,他們非但不老實交代,罪魁禍首之一還毫無悔改之心,客觀上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你就沒有什麼想法嗎?”
駱聞舟掃了他一眼,輕描淡寫地說:“我開始當警察的時候,你還在家看動畫片呢,‘實習生’。”
“我不看動畫片,”費渡說,“隻是偶爾打遊戲。”
駱聞舟:“……”
他乾咳一聲,顧左右而言他:“蘇筱嵐的日記裡沒有提到蘇慧是怎麼處理屍體的,你有什麼想法嗎?”
費渡用十分“居心叵測”的目光盯了駱聞舟一會,盯得駱聞舟如芒在背,很想找根針縫上他的眼皮,這才暫時放過他,配合地接上話音:“我嗎?我首選分屍,因為我有車,而且那個年代沒法查dna,剁碎一點,買幾袋排骨,把屍體碎塊和動物骨肉混在一起,沿著整個城郊的荒山野嶺扔,就算運氣不好,人體屍塊被意外辨認出來,警方也很難確定這屍體是誰。”
“如果是碎屍,蘇筱嵐的日記裡應該會提到,”駱聞舟忽略了他興致勃勃的語氣,儘可能客觀地說,“再說一個沉迷酒色的女人和一個小女孩未必有碎屍的體力。”
“那就想辦法掩埋,最好是在一個絕對安全,確定永遠屬於我、我死之前都不會有人翻動的地方——如果是在國外,可以直接埋在自家園子裡,不過在國內很難,咱們這種特殊的土地政策,埋一個屍體就相當於埋一個地雷,說不好哪天就炸了,不保險。”費渡說,“所以隻好再退而求其次。選一個屍體不容易被翻出來,即便翻出來,也不會有人在意的地方——比如一些鄉下偷偷埋人的野墳地,或是長滿水草的溺水高發區。”
“現在仍然有一些鄉村沒有完全推行火葬,田間地頭總有那種花圈堆一堆的墳,找新墳、或是因為什麼剛挖開修整過的地方,再埋進一個人,土色不會引起懷疑,短期之內,那片地方通常也不會再被挖開。不過這得要求凶手對拋屍地十分熟悉。”費渡頓了頓,又說,“更方便的則是在人腳腕上係塊石頭,讓屍體沉入水裡,過一陣子,繩子就會和屍體一起腐爛,重物也會和屍體自然脫離,白骨則會被瘋長的水草纏在下麵,很有潛力成為下一個水鬼故事的主角。世界上發生過的任何事都會留下痕跡,智者千慮也必有一失,與其跟整個公安係統鬥智,不如記得遵守一個犯罪原則——”
駱聞舟沉默著看著他。
“不要讓屍體被發現,如果屍體有被翻出來的風險,那就不要讓可能接觸屍體的人認為有報警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