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埃德蒙·唐泰斯四十三(1 / 2)

默讀 priest 7312 字 8個月前

“駱聞舟。|”張春久忽然輕輕地歎了口氣。

“找駱聞舟,讓他帶人親自跑一趟。”

“叫刑偵隊的駱聞舟開會。”

“讓駱聞舟滾到我辦公室來!”

“駱聞舟呢……什麼,還在值班室睡覺?幾點了還睡,他哪來那麼多覺!”

老張局在位的時候,待小輩人沒有陸局那麼隨和,往往是連名帶姓地把底下的小青年們呼來喝去,駱聞舟是被他呼喝最多的,這名字無數次從張春久嘴裡吐出來,有時候叫他去乾活,有時候叫他去挨訓。

駱聞舟從沒想到過,有朝一日,老張局再次開口叫他,會是這種情況。

警察手裡有槍,犯罪分子手裡也有槍,雙方誰也不肯率先放下,互相指著,一時僵持在那。

張春久回頭看了一眼偽裝成張春齡的人,那人體態、身形、打扮、被一幫人簇擁在中間的架勢足能以假亂真,除非是熟人湊近了仔細看,否則很難看出破綻……如果警察能湊近了仔細看,說明他們這裡已經塵埃落定,大哥大概早就安全離開了吧?

“能追到這來,你還有點能耐。”張春久轉向駱聞舟,“暗地裡救走周懷瑾、跟蹤東來的,看來也都是你了。”

駱聞舟沒有回答這種廢話,無視雙方的槍口,徑直往前走了幾步:“張局,我想向您請教一件事。”

張春久麵不改色地看著他。

“三年前,老楊休年假期間,途徑一個地下通道,為了保護市民被一個通緝犯刺殺——老楊膝蓋不好,他沒有理由放著人行道不走,走地下通道,這個疑點我打過很多次報告,都被您摁下了,您能給我解釋一下嗎?”

“這有什麼好解釋的,他那天不是出去買菜的,是收到線報,去追查一個可疑人物,拎著菜是掩人耳目,一路跟到了地下通道。”張春久淡淡地說,“人沒追到,遇見在那等候已久的通緝犯。”

“目擊證人說狗突然發瘋,不巧激怒了通緝犯,”駱聞舟沉聲說,“其實因果關係反了,是狗先察覺到通緝犯的惡意才叫起來的,因為他本來就打算靠襲擊路人或者逃跑引出老楊。”

楊正鋒,一個快退休的老不死,走個地下通道都不敢一步跨兩個台階,又是痛風又是骨刺,逞什麼英雄呢?他居然還以為自己是能空手奪白刃的小夥子,隨便劫持個路人都能引他現身。算計他太容易,簡直都不值一提。

“但是老楊臨終前沒有提到過他本來正在追蹤的人,而是告訴陶然一個不知所謂的電台名——”駱聞舟說到這裡,話音頓住,因為看見張春久笑了。

駱聞舟愣了片刻,突然反應過來了什麼,自言自語似的低聲說:“其實他這話不是留給陶然的,是留給你的?他還剩最後一口氣,沒有提到逃跑的可疑人物,是因為他覺得那個人一定能被追回來……當時他身邊一定有個搭檔,附近監控沒有拍到,是因為兩個人沒有一起行動,而是一個追、一個繞路到前麵去堵,這種默契不用口頭溝通的默契,非得老夥計才有——那個人是你!”

“剛開始,是有人匿名給他寄了一些東西,指紋和dna的對比,還有一打照片,指紋和dna信息都是通緝犯的,照片是告訴他指紋采集地點。楊正鋒沒有上報。”

“因為這些讓他想起了顧釗?”

“不,因為給他寄東西的人,不但是個殺人凶手,還是個‘死人’。”

駱聞舟低聲說:“範思遠。”

張春久嗤笑一聲:“我不知道範思遠給他灌了什麼**湯,讓他選擇把這件事瞞下來,自己偷偷去查。那個電台的朗誦者投稿,就是範思遠在暗示他哪些案子看起來意外,其實是有隱情的——他也真護著那個神經病,直到死前才告訴我。範思遠就是個神經病,他當年連殺六個人,被警察通緝得跳海,是我愛惜他有才華,派人救了他,沒想到救的是條中山狼。”

“你沒有親自接觸過範思遠。”

“我和我大哥不直接見人,包括鄭凱風他們。一般聯係客戶、跑腿辦事,都是用身邊信得過的人。”

“老楊在調查過程中,難免會用自己的權限查一些舊檔案,被你發現了不奇怪。”駱聞舟說,“可他查的是內鬼,你是怎麼取得他信任的?”

“你說反了,”張春久古怪地笑了一下,“是他怎麼取得我的信任。”

駱聞舟一愣。

“想得到一個人信任的最好辦法,不是拚命向他證明你和他是一邊的,而是反過來,讓他意識到自己才是被防備的人,你要引他來想方設法博取你的信任。”張春久說,“我假裝自己也在暗中查顧釗的案子,而且查得十分謹慎,一邊查一邊掩蓋痕跡,隻是‘不經意’間被他發現了一點蛛絲馬跡,我讓他意識到,我不僅在調查,而且出於某種原因,正在懷疑他,我耐心地陪他玩了大半年‘試探’和‘反試探’的遊戲——最後是楊正鋒終於讓我‘相信’,他不是內鬼。”

張春久說到這裡,看著駱聞舟,話音突然一轉:“聽起來很不可思議?費渡不就是這麼對付你的麼?”

駱聞舟皺起眉。

“先處心積慮地接近你,再不小心露出防備,讓你暈頭轉向、全力以赴地追著他跑,挖空心思地向他自證,博取他的信任,等你完全陷進他的圈套裡,還要為自己千辛萬苦拿下了‘高地’而沾沾自喜——你真以為他是什麼好東西?”張春久搖搖頭,“駱聞舟,你和你師父一樣自以為是。”

駱聞舟歎了口氣:“張局,到這步田地了,您就彆操心彆人的事了。”

“當然,負負得正,”張春久衝他攤開手,露出一個說不清是什麼意味的表情,“我這麼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說他不是好東西,也許恰恰說明他人品還不錯,這都不一定,看你怎麼想,也許他是出淤泥而不染呢。費家最早做的就不是什麼正經生意,後來費承宇謀財害命,買/凶殺他嶽父,通過這一單生意才漸漸跟我們關係緊密起來,那個人——費承宇,貪婪得真像個披著人皮的怪物。是他先算計我們的,十三年前,就是他和範思遠密謀,一點一點滲透進來,再利用警察,把我們其他的大客戶一個一個斬掉,讓我們隻能像喪家之犬一樣地依附他,成為他手裡的刀。”

駱聞舟:“所以他們倆第一步就是利用顧釗案中的疑點,引老楊去查幾個窩藏通緝犯的據點——那幾個據點是誰的?”

“大部分根基淺的是魏展鴻出錢建的,魏展鴻年輕,野心勃勃,確實是有一點喪心病狂,他活動太紮眼了,費承宇和範思遠他們打算拿他先開刀。”張春久搖搖頭,“不過那兩個人實在是太把人當傻子了。”

“你利用老楊,反而把他們揪了出來,”駱聞舟沉聲說,“費承宇的車禍也是你策劃的。”

張春久勾了勾嘴角,默認了這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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