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賺錢這樣的事情,就得捂事實了。
要不然的話,怎麼會有悶聲發大財這句話呢?
這次輪到衣服上,沈早早也用同樣的辦法:“王叔叔,這衣服賣你六十,你可千萬彆覺得貴。我進貨都是這個價。這中間還沒有去除人工費和車費呢。這些貨,是我們一家三口從車上搬下來的,沒花錢請人搬。至於車費,我也是托朋友的爸爸幫忙帶回來的。事實上,這些都得算錢的。比六十低的話,我真賣不了。”
老王連連擺手:“這個我明白的。”
本來老王聽到六十這個數字還在肉疼,這麼貴,等於他小半個月的活都白乾啊。
如果算七十的話,那麼他半個月的工資直接就沒了。
問題是聽沈早早算了這麼一筆賬之後,老王知道沈早早說的都是事實。
要不是找朋友的爸爸幫忙,運這麼多的東西回來,這得多少車錢啊?
更何況,哪怕這錢不用給,但欠的人情還不用還嗎?說到底,今天省了這筆錢,以後在彆的地方,沈早早總得吃虧一點的。
老王把沈早早當成親侄女一樣看待,他自然希望沈早早好:“行啊,那就六十吧,我買給我兒子穿,你給挑件大小合適的衣服?”
“哎,好咧。”做成隔壁王叔叔的這筆生意,這多少讓沈早早放心了不少。
隻要有這個例子在,沈早早知道彆人不好意思再上門來要又不給錢,同時也能省自己不少唇舌:“好咧,我給挑件藍色的衣服,男孩子穿,特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