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差彆在一個女兒3(1 / 2)

分之前,咱把條條框框說清楚了,免得說他們兩老的偏心誰。

李家孩子結婚之前工作賺的錢,都是交給李外婆的,這是第一家的規矩,這些錢依舊由李外婆收著呢。

但是孩子們結婚之後,李外婆就再也沒有拿過孩子們的錢,都讓他們小夫妻倆自己收著。

李外公本來就是強勢的人,子女這麼不討喜,李外公也不客氣,把重點放在了過好他跟老伴的小日子:“你們結婚以後,我跟你媽就沒再問你們拿過一分錢。所以我知道,你們手裡頭有錢,收拾收拾衣服,自己去外麵找住的地方吧。”

李家孩子們傻眼了:“爸,在外麵找房子住不容易,你……”不給我們一點錢嗎?

李外公:“咱來掰扯一筆賬,你們幾個都是我跟你媽養大的,你們結婚前也才交了沒兩年的工資給我們。這部分錢不還給你們,歸我和你們媽,這做法,不虧心吧?”

李家的孩子連連表示,這麼算的話,的確不虧心,應該的。

“再來說說你們結婚時擺酒收的禮錢,那些都人情往來的錢,你們結婚的時候收回來多少,這些年來,我跟你媽就陸陸續續給出去多少。這筆錢合該是我們兩老的,沒意見吧?”

李家的孩子齊齊搖頭,是這個理兒。

長輩願意給,那是長輩的事兒,這錢論起來,的確是父母的,不能說是他們小夫妻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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