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榮臉上有點澀然:“太寵小孩子了,這衣服不便宜,我聽說要八十八呢……”
他就給沈早早一個十塊錢的紅包,誰知道李梨送了他兒子八十八的羽絨服,這個……
不行,沈國根這個情況,他不好意思占李梨的便宜,想辦法在其他方麵補回去吧。
李外公、李外婆雖然早就聽說這件羽絨服不便宜,但在聽到兒子也這麼說,外麵還買不著了,兩老對李梨的這份孝心那是相當的受用啊。
沈國根和李梨都算是比較厚道的人,他們自己知道,其實這衣服女兒的批發價還沒十塊錢呢,被論成了值八十八,怎麼那麼不好意思呢?
“也、也沒什麼的,這麼多年來,我都沒有見過鵬鵬,給鵬鵬一件羽絨服,那啥……大哥,賣羽絨服的人,就是我們家。”李梨最後忍不住說了出來,“棗兒有個同學的爸爸是做生意的,他們跟棗兒的關係很好,知道咱家的情況,就幫咱家免費帶貨。否則的話,這什麼羽絨服的,我們哪兒能知道。”
“對對對。”沈國根點頭,“做生意都是要賺錢的,我們賣八十八,其實是有的賺的,不是這衣服真有八十八那麼貴。”
“瞎說什麼呢,你們要不給鵬鵬,昌榮就得花八十八才能買一件衣服。這跟你們做不做生意沒關係,賬不是這麼算的。”李外婆打斷了沈國根的話,“不過好端端的,你們怎麼想到做生意了?”
她是說,之前一直有人告訴她,梨兒跟了沈國根之後,日子過得不是特彆好也不是特彆差,但應該沒太多的閒錢。
合著是因為做生意了,送東西才這麼大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