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才這些人不是真的沒有正確的是非對錯觀,隻是因為各種情況,不願意按照對的去做而已。
真有機會把錯的改成對的,趙才他們未必都是拒絕的態度,因為他們知道,沈早早這樣做才是對的,對他們才是最好的。
沈早早這麼說,負責人不想拿也隻能拿了:“行,這次的事情我肯定是要上報領導的。不過所有的損失已經挽回了,我們場的領導應該會同意不再追究,更不會把這事兒往外傳,對這些年輕人產生什麼影響的。”
負責人年紀大了,家裡也有子女。
他完全能夠明白,沈早早為什麼非要堅持賠這十三塊錢。
十三塊錢其實不算特彆多,但對於這幾個年輕人來說,那是關係著一生名譽的十三塊錢。
隻要這十三塊錢不賠,不得到他們廠子的諒解,他們廠子一旦去警察局備案,警察進行調查,這些年輕人到底是要跟一個“偷”字掛勾的。
“小夥子,你們真的是運氣好,遇上好人了。以後你們就懂,這十三塊錢對你們來說,多重要了。”
負責人其實挺不明白的,一看沈早早的確是不像跟這些小混混有關係的人。
拿自己的錢,替彆人犯的錯買單,挽救彆人的名聲,何苦來哉?
吃力不討好啊。
小姑娘估計才十來歲,有這十三塊錢,小姑娘給自己買點吃的、什麼小頭花兒的戴戴多好啊?
負責人雖然不明白沈早早這麼做的意義在哪兒,但他不會拒絕這種良善的行為。,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