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明麗最不喜歡自己被冷峰拿去跟婆婆做對比,她一直覺得婆婆不講理。
冷峰讓她跟婆婆學習,那不是說,她比她婆婆還不講理嗎?她怎麼可能比不過她婆婆,成為跟她婆婆一樣討厭的人。
不想討論這個話題,蔣明麗問:“媽身體挺好的,臨江鎮又沒有什麼東西,你打個電話給毅煊,讓他明天回來。你告訴他,他的親媽想他了,也想讓他陪陪。”
冷峰拒絕:“要打,你自己打。”
哪怕是剛結婚那會兒,因為母親的退讓,冷峰都沒有怎麼當過母親和媳婦之間的夾心餅乾。
這會兒,再過幾年也該升級為公公的冷峰表示,現在才讓他當,那更不可能了。
做決定的是兒子自己,有麻煩,找兒子去啊。
“明麗,你這麼大一個人了,整天跟媽爭風吃醋,你不怕毅煊笑話你?”
“怕什麼怕,兒子是我懷胎十個月生下來的,我重視我兒子,怎麼就錯了?真正錯的人應該是她,她有什麼資格跟我搶我的兒子?!”
兒子是她生的!
冷峰:“你沒跟我媽搶她的兒子?”
蔣明麗:“那能一樣嗎?當年是你喜歡我,你自己也想娶我的,怎麼好說我搶。”
老公跟兒子,那是不一樣的。
“毅煊願意去臨江鎮,是不是更喜歡他奶奶,想多陪陪他奶奶?那我媽怎麼就又跟你搶上兒子了,不是你兒子自己送上門的嗎?就跟我想娶你一樣的。”
一報還一報,搶了人家的兒子,總要把自己兒子還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