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如羽的眼珠子轉了起來:
“這份合同是什麼樣的?我能看看具體的內容嗎?還有,我未成年,我答合同,沒問題?”
簽了這份合同,不會給她帶來什麼麻煩吧?
胡老師:“老板,得應同學的家長來簽合同才行。她自己簽,合同不合法。”
這一點,胡老師非常清楚。
“那……”
鄧老師想說,自己是不是現在就給應副處打一個電話,讓應副處來一下。
女兒成作者了,可以出書,這是一件多麼值得人驕傲的事情啊。
這是好事,接到這通電話,應副處應該是非常高興地過來的吧。
應如羽打斷了鄧老板的話:
“這樣吧,合同你們慢慢弄,不一定非要在今天簽掉。至於讓我們家的家長來簽這份合,等你們的合同出來了,我和我的家人自然會來簽字的。你們看,這樣行嗎?”
鄧老板:“不喊應副處來嗎?”
如果是喊應副處來的話,多簡單的一件事情啊,不需要弄得這麼複雜。
“暫時先不告訴我爸。我爸的生日快到了。這事兒要能成的話,我想給我爸一個驚喜,所以必須得瞞著我爸。”
這些資料全是她爸幫忙弄來的,所以她爸非常清楚沈早早才是這些資料的擁有者,而不是屬於她的。
這樣一來,這本書繼續要出的話,沈早早等於是出了兩本書。
她可不是來幫沈早早的忙的,她隻是為了讓姚夢藍打臉才來的。
所以這件事情,應如羽不想讓應有容參與。
等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塵埃落定,改變不了的時候,她再把這個“好”消息告訴自己的父親,不是更好嗎?
鄧老板:“這樣啊,難怪了……”
這麼好的事情,應如羽不找應副處,非堅持要讓家裡的其他人來。
“那到時候,來的是你母親嗎?”
如果是應副處夫人來了,那也是一樣的,一樣可以讓他們出版社蓬蓽生輝。
應如羽皮笑肉不笑地說道:“反正是可以簽字的家人就對了,沒什麼事的話,我先走了。放學之後太晚回家的孩子會被罵的。”
胡老師:“那我送你吧。”
“現在的孩子真是了不起,先是一個沈早早,現在咱們社也遇到了應同學。英雄出少年,這句話說得太對了。”
早知道還有一個應如羽在的話,他們之前何必愁成這個樣子。
現在多好啊,華雲出版社有沈早早,獨霸文科領域。
他們出版社有了應如羽,可以在理科領域獨領一把風騷。
很好!
以後,華東出版社和華雲出版大家就井水不犯河水,各自安好。
自己被人給誇了,應如羽當然高興。
自從沈早早出現在她的生命裡之後,她似乎已經很久沒再聽到彆人誇過自己了。
可誇就誇吧,在誇她的時候,憑什麼還要把沈早早帶上,拿出來一起說?
還是當老師的人呢,一點話都不會話,招人討厭。
難怪沈早早的那一本書是在華雲出版社出版的,而不是在最好的華東出版社。
原因無他,華東出版社的人招人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