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他爸媽,他現在特彆不想提,提了就來氣。
自己人都不幫自己人,不然的話,他想認回沈早早哪有這麼麻煩。
而且,他要早知道沈早早是自己親生的,如羽抄襲這件事情更好解決了。
大家都是一家人,沈早早跟如羽也算是親姐妹。
一家人之間何必分得那麼清楚,反正沈早早已經出過一本書了,另一本書出版的機會讓給如羽,也沒什麼。
唯獨隻有沈早早是他親生女兒的情況之下,這種無理的要求才能變得合情合理,容易讓人同意。
出版的事情搞定了,那麼那七萬多塊錢,自己哪裡還需要賠啊。
那可是他的親爸媽啊,早把這事兒告訴他,多好!
“曉聞,我們得再想想辦法,必須把沈早早認回來不可。我想好了,把那個孩子認回來之後,我第一時間給她改名,叫應如清。比那什麼沈早早,不知道好聽了多少倍。”
任曉聞看向應有容:“有容,咱倆一直想認回沈早早,那應如羽呢?那個孩子不是我們親生的。我們要回沈早早,卻不把應如羽還給沈國根夫妻倆,沈國根夫妻倆當然不可能會答應的。”
應有容:“你是想把如羽還給沈家,然後把沈早早接回來?”
任曉聞:“對。我覺得爸媽生那麼大的氣,怎麼都不肯幫我們,如羽是其中的關鍵。有容,我隻想要我的親生女兒。”
應有容:“不行,如羽也是我們的孩子,不能還回去。還有,如羽這麼大了,你覺得,如羽願意回去嗎?我們也該尊重一下孩子的意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