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大一筆錢真落到院長媽媽的手裡,這對院長媽媽和孤兒院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兒。
因為這種情況就好比是三歲孩童抱著一個金元寶過鬨市。
這筆橫財對於孤兒院的所有人來說,不是福,是禍,越早丟越好,這樣才安全。
王耀告訴自己,他這麼幫孫啟發,說到底,真正是為了幫院長媽媽和孤兒院所有的孩子。
犧牲金錢,換來所有人的平安,這不對嗎?命比錢重要!
眼下的情況要起衝突了,院長媽媽還想犧牲自己,王耀自然不答應:
“院長媽媽,答應他們吧。”
院長媽媽:“不行,這個字,我不能答。一旦簽了,你的那些弟弟妹妹們就沒有家了。聽我的口令,我喊一二三,你們倆趕緊跑,千萬彆回頭,記住了嗎?”
逃出去一個是一個。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可院長媽媽還是忍不住後悔在孤兒院的時候,怎麼沒一早聽沈早早的話,直接拒絕簽合同,把姓孫的趕走。
如果她在那個時候沒有猶豫的話,也就不會發生眼前這一幕。
她沒什麼,可帶給她身後的兩個孩子那麼在的危險,院長媽媽自責不已。
是她不好!
孫啟發嘿嘿笑:“想走?陳阿姨,你當我帶來的這些人是吃乾飯的?今天,我把話擺在這兒了。字兒不簽,你們三個,誰都彆想離開這裡。彆敬酒不吃吃罰酒,我的手段多著呢。”
“舒舒服服讓你們簽字,你們不乾。非要逼我動粗的話,我可是不會跟你們客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