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達也覺得撐不住了,可他是男人,他是一家之主,他撐不住也得撐:
“明明,我考慮過了,我們手頭上的錢不多,湊不上那個數。實在不行,我們把房子賣了吧。”
賣房子是唯一能湊上數,求態度的辦法了。
陳明一愣:“房子賣了的話,以後我們住哪兒?”
“……去你爸媽那邊住吧。”
陳明忍不住哭了起來:“你樂意?”
陳明上頭還有一個哥哥,兩人剛結婚的時候,小夫妻倆就在陳家湊和著住過一段時間。
對於夫妻倆來說,剛結婚的那三年裡,除了新婚的甜蜜之外,更多的是生活困苦和艱澀感,也讓她明白什麼叫貧賤夫妻百事哀。
陳明的嫂子經常“開玩笑”說,李昌達就跟他們陳家的上門女婿似的。
這樣也挺好,她公公婆婆不但沒有少個女兒,還多了一個兒子呢。
因為陳明嫂子這些話,李昌達夫妻倆臉子上都過不去。
人家真的隻是開玩笑嗎?
不!
李昌達和陳明生意做起來,可以從陳家搬出來了,陳明的嫂子比誰都高興。
以前在家的時候,有什麼活,她能不乾就不乾,全扔給陳明了。
她的意思,陳明懂。
她已對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了,她嫂子是把她當成外人。,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