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說是帶著沈早早回任家認親了,整個年,任曉聞這個親媽都還沒能見到沈早早一麵呢,聽到女兒向自己拜個年,問聲好。
為了這事兒,任家那邊已經有話了。
任家一直表示,任曉聞的動作快一點,不能再讓這些事情這麼繼續放任下去了。
自家的孩子必須認回來,總放在彆人家裡,讓彆人養著叫什麼事兒。
沈早早已經不小了,十八歲,成年人啊。
假如再讓沈早早繼續留在沈家的話,以後沈早早對任曉聞和應有容還能有多深的感情?
他們兩在沈早早的心裡,能比得過沈國根和李梨?
這種情況之下,孩子自然是越早認回來越好,越晚認回來,感情就越難親起來。
被任家的人抓著好一通說教,任曉聞才得以自由的。
娘家人說的道理,她全都懂。
她也想的!
問題是,辦不到啊。
認回來?
談何容易。
她想見親閨女一麵,難如登。
她想聽到女兒叫自己一聲媽,目前這種情況更是遙遙無期。
所以娘家說的那些注意點,哪怕任曉聞都懂,也做不出什麼文章來。
因為當事人不在!
想到這些,會曉聞氣餒地長歎了一口氣。
懷胎十個月,一朝分娩。
那麼辛苦、漫長的一個過程,她都熬過來了。
怎麼她現在想認回女兒,就這麼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