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院試(二)(1 / 2)

不過考了這麼多場考試, 何文靜也已經摸到點做題規律了。

雖然第二場加深了難度,不過試題總有難易之分。他先把自己做的順手的經義挑出來做了,反正隻要是考對四書五經的理解, 何文靜自認還是很少出差錯的。

經義做完時已經快到晚上,何文靜在吃飯時特地觀察了下周圍的人。在自己目力所及之處,許多人仍在奮筆疾書, 顯然也是一副忙不過來的樣子, 這讓他微微放了些心, 看來自己速度應該還算比較快的。

吃完飯,經義的答卷也已經晾乾,何文靜將它們仔細收好放到一邊, 準備睡覺。

還有整整兩天的時間, 他已經估算過了,以他現在的答題速度, 還用不著熬夜。

晚上做題不說效果怎麼樣,就說這燭光昏黃,時不時還有微風吹過,就算點了蠟燭也是燭影搖晃, 在這種情況下還得預防試卷被火燎到,答題效果不言而喻。

不過像他這樣想的人不多, 特彆是那些本來答題速度就慢的, 或者說改了好幾遍都不滿意的, 此時還都在點著蠟燭挑燈奮戰。

等第二天吃過早飯,何文靜就發現有好些,昨晚他睡覺前還在熬夜答題的人到現在都沒醒,這又是何必呢,完全是耽誤功夫嘛。

總算不久之後就有巡邏的考官和差役經過, 許多沒醒的學子都被叫起,然後就又是一陣手忙腳亂。

何文靜搖了搖頭,收回目光,開始做雜文題。

跟府試一樣,仍然是要求考生寫出幾種特定條件下的公文判語,這是為了考察考生對於每種文法的掌握情況,畢竟有很多讀書人雖然最後不能做官,但是卻可以做小吏,掌握這些公文的寫法就顯得很有必要了。

這算是主客觀相結合的題,既要有自己的一些看法,又要按照特定的格式流程,考試的靈活性也很大。

做完雜文題,何文靜跳過了策問,直接看律法。他現在已經習慣把策問和詩賦留到最後來做。而且律法看似無跡可尋,其實隻要把書中各項處罰機製記牢,就可以抽絲剝繭

最多就是有考官為了增加難度,在犯人的設定上增加一些私情緣由,讓考生在情理和法度之間做一個選擇,或者說是找一個平衡點。

何文靜覺得這也不算難,他在現代時最喜歡看的就是央視十二頻道的一個叫做《法律講堂》的節目,裡麵的案例每個都曲折離奇,主講的律師跟講故事似得剖析案情,最後再在結尾時拋出法院的刑法判定,一錘定音,經常看得他欲罷不能。

雖然古代的刑律跟現代不同,不過也還是有很多共同點的,隻要去粗取精就行。

律法題不多,等何文靜做完時才剛過中午,於是便準備開始寫策問。

現在策問在院試中占比不大,不過答的出彩也會讓主考官眼前一亮,畢竟等到最後會試、殿試時,策問就是主要考察內容了。

策問一般是以皇帝的口吻提出問題,針對的也是治國安/邦和民生大計方麵的大事,然後考生們則根據提出的問題作出回答,這就要求考生必須要有一定的政治敏感度和對治國的獨到見解。【1】

這次院試出的題目同樣沒有上升到政治層麵,上次府試考的是關於教育方麵的,這次院試則是考的關於國家刑律製定方麵的,大體意思就是問考生對於國家現存的律法有什麼看法,以及是否有改進的地方,如果要改的話可以怎麼改。

這就得舉例來說明了。

何文靜在心中打著腹稿,這種策問最忌泛泛而談,如果沒有實例佐證,就會浮於表麵沒有說服力。

他回憶了一下書中的內容,挑了兩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出來,以此展開寫了一篇策問。

最後一天就是一些潤色修改的工作了,經義和雜文是已經檢查過多遍的,不用再做刪減,剩下的就是把策問字數精簡到要求字數以下,還有就是斟酌一下詩賦的辭章。

試題全部做完後,何文靜拉動小鈴,有差役過來糊名並收走試卷,又過了一會,提前交卷的人湊足了十個,這才由人領著從“龍門”分批而出。

不過他們也不是第一批出來的,因為何文靜在起身離開考棚後,就發現已經有考生的考棚是空的了,這說明還有人做題做得比他還快。

不過這都不重要,這場考試不管最後成績如何,何文靜都可以跟自己說他已經儘全力做到最好了,至少他沒有什麼可以後悔的地方。

因為離最後的交卷時間還有一個時辰,此時考場外麵仍是豔陽當空,空氣中還是一股燥熱之氣。在裡麵呆了四天,明明時間並不長,卻給何文靜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場外早就已經站滿了等著接考生的人,每次考場放一批人出來,人群便會躁動一會,還有人往前擠,想看看出來的是不是自己要等的人。

幸好維持秩序的差役還算給力,貢院外圍被他們用水火棍攔出了一小片空地,考生隻要一出來,便能很快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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