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侵權事件(五)(2 / 2)

“我三次詢問他是否確定能找到第二任店主並且找到賬本,他說儘力應該可以的,於是我說希望他配合儘量找,也就結束了談話。”

“都已經這樣了,我看向兩個局長,問,這樣應該可以證明所有事情了吧,他們應該可以立案追查,然後找出賬本再解決問題了吧。”

“誰知道局長告訴我,隻要有人站出來背這個鍋,承認有這回事,並且想要解決,那這更不是,也永遠不會是詐騙案,隻能說是經濟糾紛,而且通過民事調解可以得到解決。”

“我當時很失望,也很憤怒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但是我知道再跟他們耗下去也沒意義了,最後我們就回去了。”

“回來之後,我們谘詢了法學係的老師,而法學院的老師表示公安局局長關於立案要求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我們算是被公安局局長忽悠回來了。”

“已經這樣了,我隻能希望第一任店主金強能找到賬本,讓這件事的處理可以有突破性進展。”

“誰知道,我剛回宿舍,那個第一任老板金強就給我打電話了,在得知我已經回來後他的態度就完全改變了,絕對是此前第三任老板通知了他,在工商局時他跟我說的話也隻是為了先把我騙回來。”

“這次他跟我說他已經聯係上了第二任老板,但是那個老板已經把賬本燒了!”

“我靠,騙傻子啊,說謊都不會,第二任老板會吃飽了沒事把賬本燒掉麼?”

“我還沒拆穿他,他就說這一兩天會回華城來解決事情,他想先跟我見麵談,願意按照我說的金額賠償我,甚至表示願意給我一張一千元的會員卡,這可以在他華城所有店裡刷,他表示在華城有很多店,但是退所有人錢是不可能的!”

“我當然不會答應他,我早就明確跟他說,我從來沒想過代表自己個人協商這件事情,如果他說可以解決我們同學所有人的問題倒還可以考慮。”

“他繼續堅持,退所有人錢是不可能的,如果我要鬨,那就讓我繼續鬨,也彆在跟他打電話找他要求處理了,並且表示他有處理這件事的能力!”

“他說這話的時候,我也不清楚他是指擺平工商警察,還是解決我,他還說,要是我願意再聊聊,過兩天他回來可以繼續聊,我隻是說走著瞧,這段通話就結束了。”

“之後,第三任老板焦慶鋒也給我打了電話,通話隻有短短兩分多鐘,雖然從頭到尾沒有一句直接威脅的話,但全部都是威脅的意思,我當時也錄了音。”

“大概是讓我們不要再鬨了,如果我們還想好好讀書的話,這樣一類意思。”

“後來我詢問了群裡的同學,大家對事件的最終解決意向是什麼,結果大家意見也比較一致的,我們不是要單純討回自己損失,而是不希望這家坑人騙錢的店繼續開下去,希望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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