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1982第二千三百七十九章 專利法修改
對於經書平的這個提議,段雲自然是全力支持的,而且這種事情對他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回頭隻需要交代給集團公司的公關部門即可,由手下人具體去實施。
“那就太好了。”聽到段雲這麼說,經書平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其實我也有個小小的提案,不知經主席是否今年也能提交上去。”段雲突然說道。
既然要加入全國工商聯,那麼段雲在承擔義務的同時,也享有其中的一些權利。
作為工商聯的成員,段雲有義務在工商聯這個框架內提出自己的提案,隻不過提案最終是否能被審核成功,並通過兩會討論,就要看提出的議桉能不能獲得廣泛的支持。
不過在這一點上,段雲還是有自信的。
“額?你也有提案?說出來聽聽。”經書平饒有興趣的問道。
“其實很簡單,我們的提案是關於企業產品專利技術保護方麵的,對於我們這樣的科技公司來說,一旦遭遇到侵權盜版,損失會非常巨大,當然這也和咱們國情有關,可不管怎麼樣,我們投入巨大資金人力和物力研究出來的技術以及產品,不應該被隨意竊取,這樣對咱們國家的科技發展是有很大影響的。”段雲說道。
段雲所謂的提案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加強國內的專利保護法律。
其實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後,國家就已經著手製定專利保護條例,在1950年的時候,政務院頒布《保護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該條例對保障專利權,專利申請條件,手續審批程序異議製度,專利,權人權利義務保護周期以及違法者的法律責任,都作出了規定,該條例頒布,其實也說明了黨和政府在建國初期就認識到了建立專利製度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性。
不過這項條例雖然頒布,但是從1953年到1957年,隻批準了4項專利和6項發明權,之所以申請的專利如此之少,原因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麵是因為當時新中國成立,百廢待興,國家工業底子非常薄弱,高級科研人員也非常少,所以能夠研發出來的專利產品也同樣少的可憐。
另外一方麵就是,當時國內是處於計劃經濟時代,私營企業少之又少,而所有國有企業研發銷售任何產品都需要相關部門的許可,所以在這種體製內,企業對於產品研發沒有自主權,所有的工作都處於計劃統一調配,自然也就不需要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