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定律是英特爾創始人之一戈登摩爾的經驗之談,其核心內容為:集成電路上可以容納的晶體管數目在大約每經過24個月便會增加一倍,換而言之芯片,處理器的性能每隔兩年翻一倍。
雖然這不是科學定律,但這條定律確實精準的預言了芯片產業的走向,而其中也是與芯片產業的特性是分不開的。
芯片的晶體管尺寸的減小,有兩個效應:一是提升了芯片功能,降低了成本,二是利於設計,於是為了更好的提高競爭能力,芯片產業必須不停的改進工藝,減少晶體管的尺寸。
至於為什麼一代新技術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才能完成,那是因為一代新技術的研發要有幾個步驟,首先要用三個月製定規格選擇工藝,然後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開發工藝完成設計,最後需要三個月使其能量產,如果產品是公司獨占的高端產品,那麼這一過程可能需要兩年時間,如果產品有很多競爭對手,那麼這一過程必須在一年半內完成,否則你很快會喪失技術優勢,緊接著也會喪失市場,最終的結果就是在芯片競爭中徹底出局。
稍微次一級的芯片生產工藝技術,段雲還可以依靠國內市場賺取利潤,但如果段雲想搶占國際市場,那就必須要有頂尖的技術。
而與此同時,深圳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情觸動了段雲的神經,那就是由深圳土改辦主任桂強方草擬的“土地管理體製改革方案”已經被國家通過,深圳市政府正準備進行試行,並且已經為這次新土改政策試行拿出了三塊土地。
而這正是中國土地第一拍的前奏。
後世人們提到最多的就是1987年12月1日在深圳會堂舉行的那次著名的拍賣,然而在此之前,深圳市政府還出讓了兩塊土地,分彆是以協議出讓和內部招標的形式轉讓的,過程要早於12月份的那次公開拍賣。
第1塊土地是深圳市政府早年撥給中國航天部的麵積為5321平米的職工宿舍用地,當時政府跟他們說,沒用就要收回,這是國有資產,然而真到要收回的時候,航天部極度不情願,說他們也是國有企業,市政府打了好幾次招呼,才把地要回來,於是在同年的9月9日,深圳市以協議方式出讓該塊地給中航工貿中心,低價106萬,使用年限50年。
而到了9月11日的時候,深圳市政府又以招標形式出讓第2塊國有土地,當時選中的地塊是撥給城建集團開發,但是遲遲過了很多年都沒有動土開工,政府要地的時候也麵臨了極大困難,政府秘書長,常務副市長,副市長都要不回來,最後請到市高官梁湘親自出麵,才把這塊地要回來。
當時11家企業參與了競標,而當年眾望所歸的深圳房地產老大,深房集團並沒有中標,而是一個具有二三級開發資質的深華工程開發公司中標,獲得麵積為46,355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用地,地價為1,705萬,使用期限為50年。
段雲雖然不做房地產開發,但他不能忽視深圳土地日後火箭般的升值速度,而且他也需要一塊土地,實現它更為長遠宏大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