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如同東芝公司走私五軸數控機床一樣,但是這次由於訂貨的是香港公司,並不屬於巴統的禁運範圍之內,所以就算阿斯麥出售光刻機,因為對接的是香港的公司,所以也並不算違規。
至於阿斯麥公司肯冒風險賣光刻機,最主要的原因是在1986年的時候,本來已經預定了阿斯麥一半訂單的美國半導體公司AMD,在最後關頭撕毀合同,讓阿斯麥創記錄的虧損了超過1400萬美元。
同期母公司A**也遭遇危機,1986年1987年兩年分彆虧損了2500萬美元和2300萬美元。
而且這兩年的光刻機行業非常不景氣,低價傾銷,產能過剩,阿斯曼還不得不降價銷售產品,利潤又受到了影響,以至於現在公司連工資都發不下來。
所以阿斯麥公司高管在已經猜到了前來洽談的香港公司存在問題的時候,迫於公司的現狀,依然決定鋌而走險,至於提出一次性要賣出4台光刻機,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利潤少不值得冒險,另外就是這4台光刻機應該是當初 AMD違約之後,在他們公司庫存沒有賣出的光刻機現貨。
另外這個時候的阿斯麥公司並沒有美國政府的監管權限,阿斯麥公司真正被美國監管是在1997年之後,當時的阿斯曼能最先了解美國光刻機最新研發成果,也擁有美國最領先的半導體技術材料學,光學以及精密製造等技術的優先使用權,而作為交換權,美國政府擁有對阿斯麥生產的監管權限。
但在這個時候,阿斯麥還是一家真正獨立的公司。
“好的,回頭我就和香港那邊的商人聯係。”王石點點頭,接著說道:“不過小段你可要想清楚,這可不是一筆小生意,4台鋼刻機那就是整整600萬美元,外加250萬美元的傭金,總共加起來可是850萬美元……”
很明顯,在王石看來,這筆生意的金額實在太大,風險也太高,如果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損失簡直難以想象。
而且王石一直認為天音電子廠已經很成功了,無論是隨身聽還是錄像機,包括現在的複讀機,在國內的銷量都很高,完全可以輕輕鬆鬆賺大錢,根本沒必要花費這麼大的價錢購買幾台所謂的光刻機。
“我先拿出600萬美元在香港銀行做付款擔保,你們可以憑借銀行的擔保和阿斯麥公司進行交易,另外我這先給你們100萬美元的傭金,如果後續設備能運到國內,並且有阿斯麥專家過來組裝的話,我會把剩下的150萬美元全部交付給你,你覺得如何?”段雲說道。
涉及到幾百萬美元的海外交易,段雲是必須的要找銀行做擔保的,儘管他知道王石是個守信用的人,然而在這樣巨額的生意麵前,他必須要謹慎小心,把風險做到最小。
國內目前還沒有海外離岸的付款擔保,但是在香港那邊有6家公司是有付款擔保的業務的,雖然手續費並不便宜,但至少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行,這件事我回頭就去處理,涉及到付款擔保的話,可能你還要和我去一趟香港。”王石說道。
王石對段雲的這筆買賣還是非常上心的,畢竟段元之前承諾給她50萬美元的傭金,所以無論如何,他也要儘全力幫助段雲。
“那就太感謝王經理了!”段雲微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