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企業內部高位套現,低價回購股份,其實在後世的企業中,都是普遍存在的商業手法,國內的絕大部分知名企業大股東也都采用這種方法將利潤始終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中。
段雲其實並不讚同這種做法,畢竟這是自己的企業,然而為了說服妻子,他必須要讓妻子看到這麼做的好處。
而且在段雲看來,作為深交所第1批吃螃蟹的人,隻要天音房地產公司上市,短時間內不可能大幅度的下跌,想當初王石的萬科在深交所交易的時候,隻用了一年多的時間,股價就翻了4倍,而天音房地產公司規模和實力要遠比萬科強得多,按常理來說,股價的漲幅絕對不會輸於萬科。
“這個辦法不錯,之前我在香港炒股的時候,也看到有香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這麼做,隻可惜我沒那麼多資金,不然的話也可以這麼操作一把……”程清妍聽到這裡眼前一亮。
程清妍其實對於炒股早就已經很有興趣了,不過她對於投資股市比較謹慎,炒股動用的資金從來就沒有超過200萬,一直處於一個試水階段,不敢輕易下重注。
但是這些年程清妍也聽說過很多人炒股一夜暴富的故事,相比於房地產,炒股資金回籠的速度要快得多,也遠沒有房地產這麼費事,需要一個龐大的團隊來運作,隻是因為風險巨大,她不敢輕易冒這個險。
最後1點就是香港的股市雖然比內地要自由成熟的多,可是裡麵的水也非常的深,幾百萬上千萬的資金扔進去,有時候甚至連個水花都濺不起來,在90年代初的時候,香港股市的總市值已經突破萬億,就算把天音集團的全部資產投進去,對整個大盤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
但如果是自己公司的股份,程清妍就有了操盤的能力,尤其是在當前國內剛剛建立股市,各種監管機製不成熟,大盤資金有限的情況下,程清妍完全可以讓自己變成大莊家,開始一輪又一輪的收割。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咱們把房地產公司分拆上市,仍然可以把大部分股份留在手裡,比如咱們留60%,再找個有背景的國企當大股東,讓他們持有1520%的股份,剩下的股份可以公開發售。”段雲沉吟了一下,接著說道:“如果你還想保留更多股份的話,可以讓我媽或者你爸媽以散戶的身份持有一定股份,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
其實在後世的時候,證監會對於公司分拆上市是有嚴格規定的,一般來說,母公司持有分拆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超過50%,另外對股票的發行比例,發行規則,也都有相關嚴格的規定。
然而在1990年的時候,證監會還沒有出現,一直到1992年10月,國內才正式成立證監會,而在此之前,深圳和上海的兩家股市並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隻是由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負責管理,相關的股市暫行管理辦法也都不夠成熟和完善,其中的漏洞很多。
“這個辦法不錯!”聽到段雲這麼說,程清妍終於心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