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彭向明正式同叮咚短視頻簽約,成為叮咚短視頻的官方形象大使。
合約為期兩年,合約期間,彭向明作為形象大使,要正式進駐叮咚短視頻,並拍攝不低於80條的短視頻,在叮咚短視頻獨家發布。
合約期內,彭向明不得再代言任何短視頻類、網絡視頻類平台和APP的業務。未經叮咚短視頻同意,亦不得在其它視頻類網站發布任何視頻類內容。
但雙方同意,彭向明為自己或其他歌手製作的音樂、歌曲類MV,及執導、參與拍攝的電視劇、電影等時長超過30分鐘的視頻,享有這一條規定的豁免權。
合約存續期間,彭向明有義務配合叮咚短視頻方麵,拍攝相關的靜態及視頻廣告,並每年出席不低於兩次的官方宣傳活動。
為此,叮咚短視頻向彭向明支付2200萬元每年的簽約費用。
兩年,合計4400萬。
與此同時,雙方還簽訂了另外一份合約。
一年之內,彭向明要負責為叮咚短視頻,製作並拍攝一條不低於十分鐘的故事短片。叮咚短視頻享有該條視頻的獨家播放權。
單獨為購買這一條短視頻的獨家播放權,叮咚方麵將向彭向明支付6000萬!
且合約規定,這條視頻在上線後的一個月內,在叮咚的播放量超過10億,將自動觸發激勵條款,屆時,彭向明將獲得3000萬的獎勵。
合約簽署之前,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天天音樂方麵,不知道是從什麼渠道,忽然知道了這件事,當即聯係大旗唱片,隨後又直接聯係孔泉,一個多小時,人就已經趕到了彭向明的工作室。
他們對此極力勸阻。
然而,不管是彭向明跟大旗唱片簽署的發行合約也好,還是大旗唱片跟天天音樂方麵的發行合約也罷,從來都是關於歌曲銷售的,跟MV、跟短視頻,沒有任何的相關聯係,更談不上有什麼捆綁。
所以,他們頂天了隻能苦口婆心的勸,找各種理由和借口,但根本拿不出任何製衡、甚至壓製這邊的手段。
事實上,現在很多歌手發單曲、發專輯,都並不是一定會製作MV的。隻有很想賣顏,或者銷量到了一定水準表示慶功,才會為歌迷們製作MV。
特意為一首歌拍一段七八分鐘的小故事的歌手,也不是沒有,但不多,而且故事大多簡陋,中間也大量穿插歌手唱歌的畫麵,說白了講的不是故事,還是隻關注歌手、隻專注於賣歌而已。
彭向明基本上可以算是第一個吃螃蟹的。
也因此,此前《追夢人》短視頻的忽然大火,全網的所有播放鏈接,都直接導向天天音樂,並因此給天天音樂帶來了巨大的流量和新增的用戶,天天音樂那邊關起門來,彆管多高興,對彭向明這邊,卻是沒有絲毫表示的。
顯然他們沒想到,本以為順理成章的事情,居然還能被人忽然竄出來,給抄了後路——他們當然希望彭向明把下部MV也拍成故事,並且拿到天天音樂來免費播放。
但即便是他們,這時候也不得不承認,在彭向明與叮咚短視頻的合約簽訂之後,單純MV短片所帶給他的收益,已經並不一定會比賣歌來的少了!
說白了,彭向明下首歌直接放開了讓大家免費下載免費聽,單憑他跟叮咚短視頻的這一份合約,也已經足以賺到盆滿缽滿。
《追夢人》的銷量目前已經是有史以來的最高,近3700萬張,加上點播試聽在內,總銷售額早已過億,即便保守一點說,一年之內,這首歌也能為彭向明帶來數千萬的收入——但是,誰敢保證下首歌也會有那麼高的銷量呢?
甚至嚴格來說,之所以是史上第一的銷量,就證明了《追夢人》的成功本就彙聚了天時地利人和,幾乎不可能再複製。
所以,就算彭向明下首歌依然爆紅,也幾乎不可能再賣出去那麼多錢。
但現在,跟叮咚短視頻把合同一簽,他就直接穩穩落袋6000萬了,同時還不耽誤賣歌——這怎麼可能勸得住!
於是,就在彭向明跟叮咚短視頻完成簽約,並且叮咚短視頻當即發布公告,宣布彭向明即日起正式成為叮咚的官方形象大使,且將馬上開通賬號之後,天天音樂方麵被迫緊急應變,與孔泉展開一場談判。
他們不舍得出那麼多錢,但依然想把彭向明下下首歌MV的故事版的獨家播放權,給留在天天音樂這邊。
但這件事,彭向明就直接授權給孔泉了。
但指導方針就是,往慢慢談崩的方向去談,拖著談。
甚至包括接下來跟叮咚短視頻還有合約要談,彭向明也授權給孔泉去處理。
這一次的談判,是針對工作室手裡的音樂類版權了。
不再是針對彭向明個人,而是關於音樂版權的戰略合作。
即工作室對叮咚短視頻方麵放開授權,將彭向明音樂工作室手中掌握的音樂類版權,授權給對方的平台、以及平台的所有短視頻拍攝者,可以隨意使用這些音樂作為配樂——這又是一筆錢。
因為之前彭向明就已經完成了《驚鴻舞》的製作,所以這邊跟叮咚的合約簽完,他直接就坐飛機,又飛去了魔都。
當天傍晚,他就已經趕到了烏西市的影視城,見到了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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