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子一是最先接觸到菜的,但她卻也是最沒有可能的,因為她確實沒有離開過鍋台,菜裡也沒有毒。
婆子二:“大人,我是負責擺盤裝盒盛酒的,我也不可能啊,我盛酒的時候,都是盛好一壺便放進去,我哪知道誰先誰後,誰來提哪壺啊。大人,先前那幾位來領飯食的時候,我可還在後麵裝著盒呢。”
婆子二是最先接觸到酒的,但是酒壇裡無毒,隻能是加在酒壺裡,可是婆子二說的也有道理,她並不知道誰家會先來提食盒,那麼便無法做到精準投毒。不過,她卻也有可能投毒,因為她裝盒的時候,身邊並不是一直有人的。
婆子三:“大人,我本來是在廚房幫忙炒菜,後來來了人要領食盒,我又幫忙發放,大人,我發食堂都按著順序,誰先走到我麵前,我便拿放好的給她,大人,我都沒有揭盒蓋的啊,我怎麼下毒啊大人。”
婆子三是社會主義一塊磚,後廚前台,哪缺人往哪站,婆子一那裡打過雜,婆子二那裡幫過忙,但正因為如此,所以她同婆子二兩邊的工作有重合又分開過。特彆是婆子二裝後麵的食盒時,婆子三是有機會揭開食堂下毒的。
婆子四:“大人……我冤枉啊……冤死我了……我……我就是偷嘗了一口啊。”
婆子四是被婆子二供出來的,這個婆子身體一向不太好,被發配到念園後,得大房夫人憐憫,一直在廚房裡負責些雜物,但一向貪杯,婆子二裝酒的時候,後廚還沒有人來領餐,這婆子四進來過,拿起其中一個壺就嘗了一口,因為這幾個後廚的婆子一向要好,念園裡又少有人來,所以平日裡要偷吃也是一起,交情都不錯,婆子二更同她還有些親戚關係,笑著將她罵走了,那壺也就隨手放在那裡,一會婆子三便來裝了盒,當時也不覺得有什麼,如今出了人命,交情友情親情就都不算什麼了,憑著婆子二的口供,便將婆子四也抓了。
婆子四喊冤道:“我是抓了一個壺,偷喝,可是我什麼身份,我心裡有數,我都沒敢用貴人們的杯子,我直接抓著壺,淩空往嘴裡倒了一線酒,這婆子二可以做證啊。”
婆子二也點了頭。下人們偷吃偷喝自然有自己的手段,又沒有人會秤量壺重,一壺酒少個一口不會被發現,婆子四雖然接觸過酒壺,可是婆子二眼看著她喝,並沒有揭開壺蓋。
最後就是那個丫環了。
丫環說道:“我是大房的丫環,是為我家大少爺取餐的,因為我這個人一向仔細,灶上也是知道的,所以婆子3見是我來,便揭了盒蓋讓我檢查,我仔細看了看,我家大少爺的酒壺上有些黑灰,我便讓婆子換了一壺。我沒有碰那酒壺,是婆子換的。”她指著婆子三。
婆子三點頭,補充道:“是大房的姐姐來領,她又是第一個人,看的仔細些,我便將第一盒中的酒壺同第二盒中的酒壺調換了。”又去看婆子四,婆子四是個打雜的,那手上一向不太乾淨,這麼說來,那被丫環嫌棄了的酒壺,就是婆子四喝過的那一壺了吧?
五個人的口供都說完了。
如今三法司的調查也出來了。
首先,那個被婆子四偷喝了一口、又被丫環嫌棄、被婆子三拿到一邊換掉的一壺,被證明了,就是紀鬆凝喝下的那一壺,因為上麵那黑灰手指印,得現在也還挺明顯的,就在壺上呆著呢。
其次,其它的酒壺已經全部收回,一一檢驗,全都無毒。也就是說,一整個念園中,竟然隻有紀鬆凝那一壺,是有毒的。
那麼問題來了,這壺酒裡明明有毒,紀鬆凝喝了立斃當場,可是偷喝了酒的婆子卻沒有事?
也就是說,酒極有可能並不是在廚房,而是在其它的地方被下的毒嗎?
於是三法司再查下去,很快的,王怡真和靖安也被拎出來審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