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殺傷力也真夠可以的。
事情查到了這一步,案情竟然有些豁然開郎的感覺。涼州虞同李家有仇,10年前,將給李家的蠟燭中摻了損害身體的慢性毒,害死了李家大房,大房自此沒落,卻沒想到二房得勢,子嗣有了聲名,於是10年後,虞家再派人害二房的獨子,這一舉成功,二房也就完了。
很有道理嘛。
但其實很多地方也還是說不過去,比如,虞家吃了什麼膽,敢暗算國公府?要知道蠟燭是他家進貨,可是白紙黑字寫著的,一旦查不出,虞家也是全府陪葬啊。二來,就算是虞家蠟燭有毒,可是劉婆子又怎麼會用混毒?是誰給了她人參?虞家總不能這10年,時時刻刻派人盯著李家?
隻不過這些隨著劉婆子的死,線索斷得有點乾淨,需要再慢慢的查了。
不過至少有一點,蠟燭真的是10年前從虞家進貨,而且真的有毒,雖然牽出了許多新的問題,可是卻終於可以解決很多舊的問題了。
比如說,李奕年至少在永明縣主之死的問題上,沒有說謊。
李奕年並不知道蠟燭有毒,說明曉妝選那蠟燭是真的無意而為,李奕年害永明縣主案,可以被證實,不是他有意指使了,他的證言,都是真的。這樣一來,李家人的罪,終於被洗清了。其實李奕年自己也承認過,他或許狠毒,可到底也不是蠢人,可兒、杏花、曉妝這些身份低微的姑娘,他可以殺,可是永明縣主這樣的身份,他不敢碰。隻是以前這話大家並不信,如今想來,李家除了李奕城,當真是沒有一個蠢人啊。
而紀鬆凝,其實也可以說是白死了,因為誰也沒想到念園的蠟燭會含毒,更沒有想到唯一有毒的藥酒轉了一圈,會送到紀鬆凝那裡,他還是唯一需要服人參補湯的人,這死的……也可以稱之為奇跡的巧合了。
這樣看來,今天這三堂會審,也不是沒有收獲嘛。
首先,李奕年的案子可以結了,十二花神令中意外含毒這一點,將李奕年身上的罪名徹底的洗清了。他沒有指使殺永明縣主,於是其罪狀隻包括了殺可兒、殺曉妝和授意曉妝殺杏花。其中曉妝和杏花都是家仆,按律可以賠款給其親人了事,而兩個人又都是家生子,最後可以想見,兩個人也一樣是白死了。可兒倒是良家女子,可是其家人又已經全被李言義所殺……沒錯,她家甚至連出麵狀告李奕年的人都沒有,無原告的案子、在大理寺沒有立過案……肉眼可見的不也會有誰為了可兒的死,拚上自己的前程,追著要李奕年償命,李奕年,算是安全了。
三堂會審,審的本來就是永明縣主之死的經過,永明縣主之死確屬意外,最終李奕年殺可兒之事,被判了一個永不能科考入仕,三樁人命案,就這樣抵消了。
其次,紀鬆凝之案,則可以另立案詳查。因為劉婆子從何處拿到的人參、又從何處知道的混毒,不是今天審問一下屍體就能解決的,現在線索指向了涼州,那麼光是派人去涼州都得十天半個月。
第三,誰也沒有想到永明縣主之死,紀鬆凝之死,會牽出李家大房夫妻的死,雖然說是現在也並沒有證據證明,兩個人確實為人所害,不過就現在的線索來看,至少大房夫人是被害無疑。
於是,宣判落定,一時間幾家歡樂幾家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