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2)

大都會幾乎和紐約一樣繁華, 甚至比不夜城還顯得更光鮮亮麗。在紐約, 你尚能看到暗巷裡穿梭的盜賊和扒手,但在大都會,即使最最微小的罪惡都像黑夜裡的探照燈那麼顯眼。

這一切隻因為一個英雄,超人。

世人常說,城市是有性格的。人們選擇宜居的城市, 而城市也在選擇那些符合它們氣質的人。居住在巴黎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浪漫,居住在威尼斯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柔情,居住在維也納的人難免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典雅而居住在大都會的人,難免會染上屬於這座城市的光明。

沒錯, 光明。

數百萬人在他們生活中的每一個間隙停下腳步, 仰望天空,隻因想看到那個藍大個從城市上空飛過。他們明白隨著每一次超人的出現, 都將有人被從生死攸關的危機中被解救出來,即使是超人的頭號反對分子萊克斯·盧瑟也不能否認在他內心深處對超人的向往。

——“在我小的時候,我父親會惡狠狠地揍我, 斥責我,羞辱我, 但在那個時刻, 為什麼沒有神從天而降來拯救我?”

——“如果神是全善的,那他就不是全能的;如果神是全能的,那他就不是全善的。”

“拯救。”盧瑟說。

“神。”盧瑟說。

罔論這個恨不得親手將超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類至上者舉止有多麼瘋狂, 但從他的字裡行間無時無刻不透露出對超人本質的了解。超人是善的,超人是強大的, 盧瑟也許憎恨他的父親,憎恨那些嘲笑過、淩/辱過他的人,但在一個特定的時刻,他責備了超人的遲到。

為什麼神回應了其他人,卻從不回應我?

為什麼神拯救了其他人,卻從不拯救我?

為什麼神偏愛著其他人,卻從不偏愛我?

由向往產生嫉妒,由嫉妒產生不忿,由不忿產生憎恨,然後——

“是的,”盧瑟說,“人類可以自救,人類不需要神。”

這就是一度像病毒般席卷了整個世界的人類至上論,它是超能力者身上沉重的枷鎖,是從地球保護者背後捅來鋒利的尖刀,是英雄腳下燃燒著的毀滅榮光的火焰。

背負著全人類的愛,背負著全人類的恨,背負著期許,背負著厭惡,超人既非全知,也非全能,更不能在一念之間使風雲變幻、滄海桑田,沒人知道黃太陽下氪星人的壽命,他能在太空中飛行,他能在極端條件下存活,可他的腳仍然踩著土地,他的眼仍然注視著落難者,他的耳仍然聆聽著呼救聲。

卡爾·艾爾不是神,但他儘力嘗試了。

整個大都會沐浴著他的榮光。

=========

沃米爾光是站在這個每座大樓的窗戶都能反射人影的城市裡就覺得有點喘不過氣來,他側目看自己的旅行同伴,發現斯特蘭奇對這種詭異的鏡像接受良好,不僅接受良好,似乎還有點樂在其中。靈魂寶石發誓看到他在一個玻璃格外乾淨的店麵前故作不經意地停留了幾分鐘,隻為了照一照胡子和頭發的造型。

說真的,在一家海報上隻寫著“拿鐵咖啡”的店麵前,任何停留超過五秒的人可能都有點態度問題。

斯特蘭奇似乎是被自己老了十歲的大叔造型辣到了眼睛,再看看邊上掛著條紅項鏈的朋克青年,這兩個偽裝身份拿出去妥妥的會有人覺得是父子倆。他咽下一口老血,把王臨行前拿給他的小本本掏出來,開始照著法師們自古流傳的監測法術體係找這個城市的魔力核心點。

見他自顧自忙活起來,沃米爾也毫無保留地放開了靈魂感應,靈魂之力如探照燈般從一個個靈魂上掃過。一般來說,普通人的靈魂比較虛散,超能力者的靈魂比較凝實,心懷正念的靈魂看起來總是蒙著一層柔和的白光,像史蒂夫和克拉克這種基本屬於刺眼的級彆,而心懷惡念的靈魂總是蒙著一層如雲似霧的黑影,需要驅散雜質後才能沉入靈魂空間。

沃米爾這回倒是沒砸吧嘴,天天泡在複仇者基地的日子裡已經練出了強大的自製力,更不用說還有某些來自遙遠東方的神器一到關鍵時刻就在群裡瘋狂刷“清心咒”和“大悲咒”,不僅敗壞了群主的欲/望,還搞的一些心智不堅定的神器變得神神叨叨。

真真可恨。

沃米爾在心裡記下幾個重點黑影的位置,扭頭就看見斯特蘭奇的臉上掛著個極其詭異的表情。

“怎麼?”他問。

“你能不能不做這個?”斯特蘭奇抱怨。他手裡抱著個外表破破爛爛的羅盤,如果不仔細看的話很難發現著個羅盤的每條紋路裡都流淌著金色的魔法印記,不管羅盤原本是用來乾什麼的,但這會兒懸浮在平麵上的指針就跟發羊癲瘋似的瘋狂擺動,連帶著底座發紅,看起來就燙手。

“我做哪個了?”

“這個。”

斯特蘭奇一聲歎息,一隻手翹起蘭花指捏著羅盤(果然很燙手),另一隻手把同伴從上到下比了一遍。

“你剛剛指著我全身。”

“我的意思是當你動用力量時,你整個人就是個光源,定位羅盤受到你的影響沒法工作了。”

“哦。”

沃米爾把靈魂之力收回來,皺著眉頭往羅盤身上瞧,直把這個後輩瞧得指針亂抖才作罷。騰出手的至尊法師總算發揮了下自己的實力,成功地用羅盤定位出了整個城市的魔力中心。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