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用吳鈞的話來說,就是他那段時間有些迷失了。
突然出現的培訓令他迷失,突然出現的黃燦燦也令他迷失。
時間好像一下回到了大學時代,那時候除了學習再沒有彆的事情憂心。
他和黃燦燦做著過去做過很多遍的事情。
吃飯、看電影、逛街、唱歌……
的確是迷失了,但在吳鈞這裡並沒有想過離婚。
“我們就拉了那一次手,真的老婆,你相信我!”
她相信。
可是那又如何?
“其實,老吳這事……倒也不是死罪。”劉靈小心的對她說著。
是啊,不是死罪,不過是拉拉手嘛,連接吻都沒有。
吳鈞帶孩子做家務體製內工作,就為了這些,她好像也是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的。
何況他還和她一起送走了她父親,和她一起養育了大象,和她一起曆經了生死。
這麼多情分,完全可以抵消那一次拉手。
然後還有大象的爺爺奶奶。
那真的是很難得的明理正值的公婆。
她如果不追究的話,就還有一個讓人羨慕的家。
她可以不追究。
她一向不愛那個。
但……
“我們以後,會是什麼呢?”
麵對劉靈,她輕輕的開口。
是問劉靈,更是問自己。
她同吳鈞以前是夫妻,以後會是什麼呢?
她再也沒有辦法同吳鈞心無芥蒂,再也沒有辦法對吳鈞全心全意,再也沒有辦法對他信任不疑。
她以後可能會忍不住的去看他的手機,可能會忍不住的去查他的行程,可能會忍不住的去翻他的記錄。
他們還能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嗎?
以前那些很有情趣的東西會變成什麼呢?
甚至,以後,她還能再看著吳鈞嗎?
她能忘了那張照片嗎?
在一起過馬路外出的時候,她還能和吳鈞拉著手勾著胳膊嗎?
如果他們過去,就隻是將就,那是可以繼續將就的。
吳鈞對她說著對不起,吳氏夫妻對她說著對不起,她媽媽也在訓斥她,讓她不要計較。
她也隻能說對不起。
她看著吳鈞,對他說著對不起。
“對不起。”她看著他,心如刀割,“我以後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
對不起,我不想變成我媽媽那樣,未來幾十年都在為這件事計較。
她不出聲的時候,吳鈞還在說對不起,而當她這麼說的時候,吳鈞就不說話了。
十年夫妻,感情深厚,又怎麼會沒有一定了解。
她如果大吵大鬨,如果賭氣叱罵,那都還有挽回的餘地,而當她這麼說的時候,就沒有了。
這件事,是吳鈞的錯,但她,也是真的覺得自己過份了
。
為什麼就不能為了大象忍耐一下呢?
為什麼就不能為了往日的情分忍耐一下呢?
為什麼就不能為了雙方老人忍耐一下呢?
其實是能的。
但不想,真不想。
不想以後怪大象,不想以後對著那個孩子說,如果不是為了你,我早離婚了。
不想以後成為怨侶,不想以後總覺得吳鈞對不起她;
不想以後變得憤世嫉俗,覺得這個世界委屈了自己。
所以,在還有體麵的時候分開吧。
這時候分開,他們還能記得過去的美好,還能心平氣和的商量大象的事情,還能客氣的分割財產。
其實也沒什麼好分割的,誰的婚前房歸誰,婚房把房貸還了,轉到大象名下,然後租出去。
租金作為他們雙方給大象的補償,在他大學畢業後再自己處理。
在這之前他的教育費、生活費依然是他們雙方負擔。
也不用說小孩歸誰,誰有事,另外一方多擔當一些,雙方都有事,商量一個可行方案。
很公平,卻又傷筋動骨。
不離婚,他們是有三套房產的夫妻,還有一套雖然沒有房產證,卻能有收益的小房子——在帝都有這麼些產業,也完全說得上殷實了。
離了婚,每個人名下都隻有一套房產。
早先的婚前房還常年出租,要想收回自己住,一是要等合同到期,二來也還要重新裝修,卻是一下都局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