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國的一個禮拜後,參加了同學聚會。
說好的聚會主題是給我接風洗塵,實際是吹牛皮大賽。
吹著吹著,話題就繞到了我身上。
“方淮,你怎麼都沒變啊?”
“就是,你穿上校服還是原來的樣子。”
“牛奶肌名不虛傳啊。”
“……”
對於老同學們的玩笑話,我一律笑著回應。
大家都已經度過了大學四年生活,站上各種崗位,工作了一年,如今戴著自己選擇的麵|具,混了一身在生活裡摸爬滾打的酸甜苦辣鹹味,複雜得很。
過去那些青澀純真的人,事,物,早已掩於光陰。
誰又能真的把它一絲一縷的剝出來,掃掉落在上麵的灰塵,露出原來模樣?
不可能的。
都被時間給啃噬的坑坑窪窪了。
話題扯到了我的專業上麵,再扯到我回國的原因,一個個的化身福爾摩斯,研究上了。
我放下酒杯,問班長要了一根煙。
“兄弟姐妹們,彆扒了,沒那麼些複雜的原因,”我點燃煙,將打火機丟還給他,笑的很溫柔,“就是想回來。”
那時候我跟我初戀的事兒,沒有旁人知道。
在老師同學眼裡,我隻有一個跟我形影不離的玩伴,身邊沒有什麼處得比較好的異性朋友。
都以為我不開竅,是早戀絕緣體。
所以現在他們聽到我這樣說,隻當我是想家了,不會再亂七八糟的各種浮想聯翩。
班長帶頭端著酒杯站起來,“好了好了好了,有緣千裡來相會,歡迎我們方淮同學回國!”
話音剛落,酒杯尚未碰上,包廂的門就被推開了。
門口立著一個高大的身影,背著光,看不清輪廓,那身強大的氣場率先釋放了出來。
眾人裡有一聲驚呼,“是霍時安!”
緊接著,包廂裡整個沸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