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因為出言不慎,沒有把握住溫情曖昧的機會,斷絕了與絕代猶物同床相處的無限可能。於是他隻能苦逼地拖著受傷的軀體,去隔壁劉彥臥室睡覺。
第二天早上,陽光透過寬敞的落地窗照進屋內。修煉至後半夜才睡的陳宇被陽光刺痛眼睛,悠然醒來。動了動身體,發現已經恢複了不少體力。
無論體內的元氣,還是融入他血液裡的血氣長生草,都能確保他的身體恢複能力強悍無比,區區長刀留下的皮外傷,隻消三五天就能愈合七七八八。
陳宇敲了敲自己臥室的門,沒人回答,推門一看,秦韻已經離開了。
“看樣子,應該是回自己家了。”陳宇遠遠注視著隔壁彆墅,喃喃道:“祝你早日恢複健康。”
昨晚的甜蜜誤會,也讓他對秦韻有了進一步的了解。現如今,再想起秦韻,陳宇已經不再避諱如毒蛇,反而覺得與這位美女房東相處很有趣味。
脫掉睡衣,陳宇從衣櫃裡挑出一件寬鬆的T恤和舒適的大褲-衩套上,腳上又蹬了一雙舒服的運動鞋。從裡到外,從上到下,一身不超過二百塊錢。
之所以要穿這些地攤貨,是因為陳宇的左臂和胸口還纏著繃帶,寬鬆涼快的衣著才更適合。
像這種傷勢還想著裝比,穿西裝革履,再強的恢複能力,傷口也得捂爛。
其實以陳宇現在的財力,完全可以買得起世界上任何一件衣服。不過他並沒有那麼做,一來是事情太多,沒時間打扮自己。
二來,就算有時間,他也會去古玩市場撿漏,而非去服裝店買衣服。
這些地攤貨隨處可見,幾百塊錢買一大包帶回家,好幾年不愁穿衣問題。
再說,陳宇窮苦出身,地攤貨陪伴他長大。西裝也就罷了,有的名牌T恤都動輒幾千上萬,他穿在身上,總感覺套了一個緊箍咒,哪兒都不自在。
說實話,縱使陳宇身具慧眼,也沒瞅出名牌短袖比地攤短袖好看在哪裡。
“不對。”陳宇突然想到了什麼,自言自語道:“今天我要去見一位故人,穿著這麼隨意,真的好嗎?”
很快他就釋然了。“那又如何?該什麼樣就什麼樣。”
“為彆人的看法改變自己,那我就不是陳宇了!”
依舊穿著地攤T恤,大褲-衩,運動鞋,陳宇泡了碗方便麵,草草吃完。
他背起一個普通的雙肩包,從保險櫃中拿出一些今天可能用到的東西裝進背包,隨後出門駕駛‘統治者’一路疾馳,直奔自己未開業的珠寶行。
路上,行人們見到陳宇的衣著,再看看他座下的豪車,差點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地攤T恤搭配千萬限量款跑車,現在有錢人的品味都這麼獨特了嗎?
陳宇還是第一次抵達自己未開張的珠寶行,位處市中心寸土寸金的繁華地帶。雖然規模中等,不算太大,但他已經非常滿意。
在魔都市中心,隻要你能站得住腳,除非賣炸彈,否則永遠不可能賠錢。
被陳宇欽點的珠寶行店長諸葛力,已經早早等候在門口,見到陳宇,恭恭敬敬邀請陳宇進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