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6章國之四維(1 / 2)

詭三國 馬月猴年 9409 字 8個月前

『經查,三輔各地,均有不法之事……』

諸葛亮將一份長長的清單遞送到了鄭玄的麵前。

『以貪腐為最。驃騎下撥錢糧安置流民,或取之自用,或以次充好,或克扣減免,不一而同……』

一條條,如同血淚。

或許對於貪腐之人來說,這點錢不都是些小錢錢麼?拿一點用一點,怎麼了?

值得這麼大張旗鼓麼?

這些資料斐潛都看過了,所以斐潛慢悠悠的喝茶,然後示意護衛也給諸葛亮來一份。

諸葛亮拱手謝過,然後往下首一縮,也不多言。

鄭玄手抖抖的翻看著。

縱然鄭玄修身養氣也是有一定的境界了,但是在看到這樣的一份清單之後,依舊是有些難以掩飾的怒氣顯露了出來。

因為漢靈帝的影響,很多漢代的官吏收受賄賂,買賣好處已經是幾乎明目張膽了,有的還稍微掩飾一下,有的甚至連掩飾都懶得做,所以諸葛亮很容易的就收集到了一大堆的問題,一一都記載在了小本本上。

斐潛在一旁,臉上不悲不喜。麵對貪腐,終究不是一件令人愉悅的事情,或許有這麼一種說法讓人泄氣,華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貪汙曆史也就有多悠久,華夏五千年文明史,也伴隨著五千年的貪汙史!

當然,國外也是如此,甚至還更嚴重。

隻要有政治製度,貪腐問題便似乎是個永遠繞不過去的坎。

它就像小小的癌細胞,開始並不顯眼,等人們注意到它時,已經長成一顆顆的毒瘤,並且呈幾何級增長。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把一個個看似龐然大物的王朝徹底摧垮。曆朝曆代對此也是高度重視,把吏治當做頭等大事來抓,可惜效果並不明顯。

即便是見到舊朝因腐敗而亡,然而新朝也鮮有接受教訓的,也就從一開始的時候,就走上了相同的滅亡道路。

『貪腐之由,蓋因有三。』

斐潛緩緩的說道,『其一,入不敷出。』

這是最為基礎的因素。

許多官吏最開始的時候,未必想要走貪腐的路子,很多時候是因為發現不貪腐,就沒錢用了……

除兩宋外,文官的俸祿普遍不高,最低的當屬明朝。明朝,縣太爺的年俸祿不過90石大米,每個月7石半,自己一家子吃,大體上還夠,可問題是要注意古代的俸祿和後世的工資不是一回事,這些國家給與的俸祿,往往還要拿出相當一部分來給彆人開工資。

讀書人十年寒窗,學的都是孔孟之道,若是經書則是朗朗上口,但是具體政務麼,處理起來就是個棒槌,因此除了經書之外的事情,這些新上任的文官大都還得自己找人來替他們做。

也就是所謂的師爺,而且至少得請兩個。

一個管刑獄的,叫刑名師爺;一個管財政的,叫錢糧師爺。

師爺和縣太爺不是上下級關係,而是雇傭關係。他們的工資朝堂自然不負擔,都得縣太爺自己掏腰包。同時,為了縣太爺自己生活舒適,除了聘請師爺之外,還得雇文書、賬房等等秘書班子,而且這些師爺也有自己的一家老小,所以加起來的生活開支,就是一筆固定的消費開支。

『究其根源,乃職重人輕是也。』斐潛說道,『一人之力,便是勤勉,夜以繼日,亦有儘時,終不可全,故而求全責備,不如退而求其次……』

因為能力不足,就不得不請人幫忙,而幫忙的這些臨時工才不會有什麼顧忌,過了這村就沒這店,有權不用難道還等著挨餓麼?

即便是能力強,一個人每天能工作的時間也是有限,一般的小村子小鄉鎮一個人或許忙得過來,大一點的縣郡,或是更大的地區,一個人即便是再有能力,也無法麵麵俱到。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並不以個人努力或是不努力而改變。

『故而……縣設四曹,戶,農,工,商,皆歸縣令所屬,各四百石,郡除此四曹外,另有吏、兵二曹,亦四百石,歸太守統屬。』斐潛緩緩的說道,『新任之人,歸各曹曆練,三年一任,任滿考核,擇其優者方可擢升郡守縣令,平者調,庸者下。』

不是一個人管不過來麼?

那就乾脆將原本的職責拆分出來,給縣太爺和郡太守配上一係列的副手,而且還是朝堂給俸祿。

鄭玄聞言愣了片刻,然後歎息道:『恐是不易也。』

斐潛忽然笑了一下說道:『原本不易,如今不難。』

鄭玄愕然,然後搖頭苦笑,『此乃鄭伯克段於鄢乎?』

斐潛笑而不答。

其實在俸祿這個問題上,有時候並不能完全怪這些官吏。

注意,是有時候。

比如在封建王朝之中,一般來說都是實行回避製,做官不得在家鄉,得去千裡之外。驛站自然是有,但是條件麼……所以既然有了驛站,朝廷自然不管路費,一路上若是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就全靠同僚互相招待,若是今日不出錢招待彆人,下次自己去某地或是下屬去某地辦事,就等著喝西北風吧。

而且即便是給路費盤纏,還經常被克扣。比如在明朝,是拿糧食和紙幣來結算。糧食還算好,多少是硬通貨,可大萌交鈔,那可真是巨坑了,通貨膨脹得和廢紙差不多了,回家也隻能燒火用。

還有因為朝堂經濟困難,亦或是發放俸祿的部門從中漁利,然後用各種各樣的東西頂替原本應該發放的俸祿錢糧,有時用鹽,也有用布匹的,甚至還有用胡椒的,反正什麼東西在國庫多了,就拿出來頂替俸祿。

更霸道的是,不管用什麼頂,都不按市場價走,全部是朝廷自己定價。例如在明成化年間,各地糧食短缺,朝廷就拿粗布頂替大米給官員發了俸祿,一匹頂一石。而市麵上一匹粗布不過三四錢銀子,一石大米至少值十兩銀子,這是讓官吏都去啃布條充饑麼……

朝堂不按照章法隨意胡來,又怎麼可能讓地方老老實實?

『貪腐之因其二,』斐潛伸出了第二根手指頭,『人際往來。』

人肯定是有社交需求的,但是對於一個官吏來說,社交需求太高了,就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有了迎來送往,吃了這家的回頭就免不了要表示表示,多與少就看具體的官階和權力。當然一身正氣全然不表示也可以,這種事情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在明麵上強迫某人一定要表示什麼的。

隻不過不表示的後果,或許是辦公經費永遠領不到實數,歲末考核的時候總是出了差漏,官場之上提到名字便是人人搖頭,風言風語總是不經意便是傳到上司耳朵中,就算是想要去找長官辯解申述都未必有機會,因為門房也是要門敬的……

而改變這一切並不難,隻需要把指縫稍微張開那麼一點點。原本敵對的同僚馬上就是朋友,家人生活質量會成倍提高,年終考核永遠優秀,在上級麵前也會有意無意的得到舉薦和重用。

而且,這麼做也不怕被人發覺,就算被發覺了,也不會有人跳出來指責,甚至還有旁人相互維護……

因為這就是交往出來的一個圈子,貪官的圈子。在這個圈子裡麵的人都是貪官,所有人都在貪腐,而且貪官非常願意擴大這個圈子,通過正常的『人際交往』作為遮掩,形成一個巨大的體係。

『既為朝堂重臣,掌管地方民生,戶可有編,農可有獲,工可有用,商可有豐?其有暇至此乎?三日一文會,月旬便舉宴?』斐潛淡淡的說道,『郡縣之職,年唯二宴,冬末開春宴,秋獲豐登宴,一為始,一則終,除此二正宴之外,皆列為私宴,所宴何人,所費幾何,直尹登記於冊,追索核查。』

鄭玄下意識的想要反對,可是想了想,卻搖了搖頭,說道:『驃騎此法,亦是知易行難……』

『終歸是先有章程,方得規矩。』斐潛輕輕敲了敲桌案。

鄭玄知道,官員如果隔三差五的就開宴會,顯然不是什麼正經官吏,這個沒有問題,但是三人五人聚會小酌,算宴會麼?不算宴會麼?這要說起來,就是一個非常難以確定的界限。

而斐潛所想的,並不是一味的製止所有的宴會,而是禁止明麵上的公款吃喝,拿著公家的錢,然後開自己的宴會,順帶擴大自己的腐敗圈子?這不是擺明了欺瞞斐潛,拿斐潛就是個傻子來蒙混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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