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產業(2 / 2)

開海 奪鹿侯 3805 字 8個月前

倉稟實而知榮辱,同樣旗軍受了陳沐的豢養恩惠、戰場立功、閒時做工的報酬,滿足基本生存需要之後,才能去嚴明紀律,否則就是一句空談。

當戰場上隨便偷走一點戰利就比他全家財物更加富有時,哪怕刀劍懸頸,一樣會鋌而走險,法律對真正的光腳者一直是一紙空文。

隻有他們不再光腳,家裡妻兒食飽穿暖,都知道聽令對他們有好處,才能更好地推行命令。

除了軍紀,還有民紀。

香山在去年購入織機仿製後開始織絲、織錦,香山所餘丁能織許多綢緞,但購入生絲的渠道卻非常有限,何況還不能違背農事,這就給他們綢緞產量定出上限。

即便如此,香山至平定海寇曾一本時庫中綢緞存量仍有八百匹之巨。

“義父,香山的綢緞在市麵上排不上,他們有勾花、鏤空種種技藝,都把最好的販給番夷,咱香山織出的這些,賣不上高價呀。”

李旦從香山取了一些,他身上還肩負著給香山船廠換一艘大黑船的使命,又跑回香山千戶所衙門來跟陳沐回報行情,道:“最好的綢緞十六匹能賣上近百番金,咱香山的十六匹隻能賣上二三十個金幣。”

陳沐微微皺眉,他沒考慮到因為絲綢品質不同,在價格上的差異,如此一來實際上他們獲利並不大,甚至扣除成本,人力酬勞極為低廉。

大概比較起來,利潤隻是翻了一倍。

八百匹綢緞,也不過隻能販來兩千多兩銀子,再按陳沐預想的軍戶四分、所庫三分、他三分來分配的話,軍戶落不到手上也就一兩銀子。

分入千戶庫中的部分甚至不夠換來一艘大黑船。

聊勝於無,大概每個軍戶能因為織絲多得兩石米,也算有點報酬。

“總督撥下來的那些呢?”

說到這,李旦樂了,道:“官府撥下來的自然是好東西多,有的能販到上百顆金幣,最次的那匹,也是十六匹六十金幣的價錢。”

說著李旦對陳沐解釋道:“孩兒專門問過,他們和咱不一樣,咱的綢緞,家裡有地的尋常農戶也能置辦一身,他們不行,他們買綢緞的都是達官顯貴,所以這平常的綢緞,在他們那不好賣,價錢就上不去。”

李旦還給陳沐獻上計了,道:“義父,明年咱香山織的綢緞不要往濠鏡賣,在廣州府尋商賈賣了,三匹就能買兩匹最好的綢緞,換購吃進來,再把最好的綢緞販進濠鏡,能多獲五倍之利!”

腦子可以。

如果能在大明內找到接手這些綢緞的下家,再尋到賣出綢緞的上家,這個產業是可以持續發展的。

“一百二十匹綢緞,能讓佩雷拉從滿刺加買一艘大黑船送過來,怎麼樣?”

陳沐點頭,這次夷商來,能讓香山賺到足夠多的錢,“賣,都賣了,讓他入冬之前派人把大船開到濠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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